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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股权认购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认购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9-20 08: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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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机构股权认购协议书的写法应该做到精准、明确、完整,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机构股权认购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认购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怎么写才有效)

机构股权认购协议书的写法应该做到精准、明确、完整,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认购标的:需要明确认购标的是什么,比如股权、债权等;

三、认购金额:需要明确认购金额;

四、认购方式:需要明确认购的方式,比如现金、转让股权或债权等;

五、认购时间:需要明确认购的时间;

六、其他相关条款:还需要涉及到的相关条款,比如违约责任、变更通知、费用支付等。

总之,要想保证机构股权认购协议书有效,就需要将上述的内容精准、明确、完整地表达出来,以便双方都能够遵守协议,并且能够为双方在认购股权时带来更好的保障。

协议股权认购必要条款:

1. 完整性:认购协议书应当完整,不得缺少任何必要的条款和条件;

2. 明确性:每个条款和条件都要明确无误,不可存在歧义或空白;

3. 合法性:认购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

4. 签署方:认购协议书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并且甲乙双方的签字均应有效;

5. 金额:认购协议书中应明确认购金额,以及认购期限、付款方式、收款帐号等相关信息;

6. 内容:认购协议书应包括回购条款、交易违约条款等,以及涉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关条款和条件;

7. 法律效力:认购协议书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协议执行。

协议股权认购注意事项:

一、前言:

1. 认购协议书的标题,明确涉及协议主体;

2. 协议日期,以确定协议的成立;

3. 认购协议编号,以便管理和追踪;

二、协议主体:

1. 协议主体身份,明确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2. 股东信息,明确认购者在公司中的股东身份;

3. 认购信息,包括认购股权数额、价格、方式、时间等;

三、协议内容:

1. 协议条款,对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

2. 约定的支付方式,包括认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等;

3. 法律效力,确定双方的法律后果;

4. 争议解决,约定双方争议解决的方式;

四、协议结尾:

1. 保密条款,确定双方对协议内容的保密义务;

2. 附件,将相关资料作为附件附加在协议书中;

3. 协议签字,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股权认购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 方: 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增资扩股股份,根据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鉴于:

1、甲方 有限公司是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 万元。

2、根据甲方 年 月第一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决定本次增资 万元扩股总额为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为 万元,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万股。

3、乙方已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自愿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和条件认购新增股本。

第一条、认购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合作同发展,利益共享。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以占甲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 %的比例为份额进行认购,但认购总份额不得超过甲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 %;

2、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甲方经审计后的 201 年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确认为准;

3、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到达甲方开户银行账户之日的中国银行当日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币;

4、新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叫入股手续。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 万股整,计币 万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应于201 年 月 日之前汇至甲方开户银行的制定银行账户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汇入的股份认购款项当日,向乙方出具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在乙方投资入股前,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入股比例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变更;

2、若乙方在本次募股中存在虚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入股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法、合规经营;

2、甲方应保证乙方汇入的认购股份资金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3、甲方有义务在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乙方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

4、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必办手续。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决策行使表决权;

2、听取和关于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

3、推荐公司董事、监事人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5、依法享有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以自有货币资金入股,并按规定一次清,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券、有价值证券等形式入股,并保证其投资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其所认购股份应缴纳的出资款项,并将货币资金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3、乙方应及时、有效的提供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文件材料。

4、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应按公司通知及时参加股东大会。

5、乙方有义务主动向公司做出投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企业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以及所持股份与比例、其本身与公司不发生关联交易关系和提供资料真实性等情况,向公司提供和出具书面声明。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

第八条 股份转让:

1、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退股,经股东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或赠与。

2、股东转让其持有股份时,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第九条 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及数额:

1、公司股东大会将依据经营业绩、资本充足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股东利益等进行股利分配的法定和监管限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

2、公司所有股东均享有同等的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取股利的权利(即“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二、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产生例如的总体分配顺序为:缴纳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期完成本次募股,致使乙方资金收益受到损失,甲方应按乙方出资额支付同档次一年期存款利息作为乙方收益补偿。

2、乙方如有未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出资的,则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乙方所出投资金额的__%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未出资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乙方签订出资额追究违约责任。

3、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书面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乙方所出投资金额的__%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任何条款;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扩展:股权认购条件?

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有两个,即在实际上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在形式上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经登记。如果两个标准都满足,便基本不存在问题。但是实际情况时常比较复杂,有的是没有出资,但是记录在册,有的反之,有的以他人名义出资等等。在公司法解释三颁布之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该等股东资格相关问题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公司法解释三就一些常见的股东资格纠纷做了细化的规定,便于司法审判执行统一的标准。

二、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法律依据列了六项法律依据

1.根据出资或认购股权事实确认股东资格须满足2个前提条件,一是所实缴或认缴出资应为公司注册资本合法有效的组成部分,二是应持有有效证明。

2.根据签署公司章程确认股东资格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签署章程表面签署者愿意成为社团法人的成员。因而,以签署章程与否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标准,更具有典型意义。

3.根据注册登记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对于外部人而言,工商登记记载的内容具有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工商登记的内容具有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

4.根据股东名册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以股东名册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模式,对于股东较多且相对不稳定的大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具有显而易见的积极意义。

5.根据受让股权或其他形式取得股权确认股东资格通过股权转让、继承、赠与,取得股权或获得股东资格,是较为常见的方式。

6.根据公司认可确认股东资格此一标准多发生在委托持股的情形。公司认可的事实其实并不抽象。在具体案件中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等形式要件已经具备了证明公司认可的功能,而实际出资人在公司行使表决权(在工会、持股会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较为多见)、收取公司红利等实质要件也可以进一步证明公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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