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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写有效证据(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写有效合同)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5-12 0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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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拖欠工人工资的支付单据;拖欠工人工资的发票。

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写有效证据(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写有效合同)

1、拖欠工人工资的支付单据;

2、拖欠工人工资的;

3、拖欠工人工资相关的收款凭证;

4、拖欠工人工资的工作合同;

5、拖欠工人工资的工资条;

6、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部门的监督处罚文件;

7、拖欠工人工资的社会保险申报表;

8、拖欠工人工资的办理离职手续时的结算单据;

9、拖欠工人工资的工资报酬核定备案表;

10、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务派遣协议;

11、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者诉讼文书;

12、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文书;

13、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表。

之间工人工地工资结清证明的注意事项:

如果有一份有效的合同,该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合同双方

第一部分应详细描述拖欠工人工资的双方,包括但不限于名字、地址、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劳动合同

第二部分应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具体包括工作内容、薪资标准、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和其他相关事项。

三、拖欠工资

第三部分应重点规定双方就拖欠工资的协议,包括拖欠的金额、原因以及如何补偿的具体细节。

四、违约责任

第四部分应明确规定双方在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发生争议时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五、其他

第五部分应包括合同的签订日期、有效期限、变更、解除、仲裁等其他条款。

之间工人工地工资结清证明必要条款:

一、甲方(老板)的义务:

1、甲方应于每月XX号之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工资;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资拖欠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正常工资及拖欠的时间承担相应的罚款;

3、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工资得到及时准确的支付,不得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

二、乙方(工人)的义务:

1、乙方应尽职尽责地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要求和规定;

3、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对工作有效的把控和完成。

公司无拖欠工人工资的证明范本示例

原告: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原告因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_________劳仲案(_________)第_________号裁决书的裁决,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请求事项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______________

1、由原告垫付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_________月份和_________份销售费用,合计币_________元;

2、拖欠的_________年______月份和_________月份的工资,合计币_________元;

3、拖欠的_________年_______月份和_______月份的平时加班工资,合计币_________元;

4、被拖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合计币_________元;

5、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合计币_________元;

6、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币_________元;

7、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代通知金币_________元;

8、__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月因被告解除劳动合同所受工资损失合计币_________元,并支付应得工资收入的_________倍赔偿金币_________元;并支付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本案审结的工资损失。

9、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

1.原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______________“但申诉人作为被诉人业务人员,在被诉人处工作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被诉人公司同类的营业,侵犯了被诉人的商业秘密”,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企业的经营信息或者技术信息若想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物质利益和具有实用性,并要求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法》第六十一条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对于一般的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并由用人单位单独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时,劳动者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因此,原告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另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业秘密”.因此,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注册成立了与原告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就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______________“且申诉人利用被诉人为其提供电脑、办公电子邮箱等工作条件,服务上述公司,并试图以上述公司名义与被诉人的客户洽谈业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这一认定是严重的认定事实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个人隐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证明原告试图以其它公司名义与被告的客户洽谈业务的证据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制订的所谓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过了程序并进行了公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是不能用来作为证据的,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证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纪律,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违反了“劳动纪律”的情况下,仅仅依据来源非法的证据就认定原告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是严重错误的。

另外,被告不但拖欠原告工资长达几个月之久,并且拒不返还原告垫付的业务垫支费用。原告作为一名普通的业务人员,不仅要供养年迈患病的父亲,还要支付高达________元的住房月供。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原告当时生活的窘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原告真的有被告指控的所谓“___________”行为,也完全是由于被告的行为造成,是一种求生存的不得已行为,如何谈得上“严重”情节。基于此,原告的行为也不会构成《劳动法》25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__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______________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民事诉讼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作出公正裁决,维护弱势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扩展:高空作业工人工资发放的具体标准?

高空作业工人工资发放的具体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按同工同酬原则约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扩展资料: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中华共和国劳动法-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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