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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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本合同由(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和(员工姓名)(以下简称“员工”)于(年月日)签订。
2、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向员工发放股份。
二、定义
1、“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份,由公司发行,其权益和责任受《中华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束。
2、“发放金额”是指公司向员工发放股份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发放的股份价值。
三、发放
1、公司向员工发放发放金额,发放金额以股份形式发放,具体数量由公司决定。
2、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市场情况,对发放股份的价值进行调整。
3、公司将以发放证明的形式向员工发放股份,证明上将记载股份发放的数量、价值、发放日期等内容。
4、公司将在员工持有股份的同时,发放《股东权利义务声明书》,使员工了解其股东权利义务,以及其与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双方履行完毕或经双方另行约定终止。
2、本合同一旦终止,公司不再向员工发放任何股份。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地点)法院。
特此签署: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答:一、合同标题:关于员工股份分配的合同
二、双方当事人: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员工
三、合同内容:
1. 甲方同意将其全部的XX股份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给乙方,即乙方获得XX股份;
2. 乙方获得的股份仅限于持有权,不能出售或者质押;
3. 乙方的股份一直到他离职为止,保持不变;
4. 关于股份分配的其他事项请参考XX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离职之日止;
3. 本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即视为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全部确认和承诺,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4. 如果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X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六、签字:
甲方:XXX公司
乙方:员工
私了工伤赔偿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一、双方的身份:明确双方的身份,即甲方(受害者/被保险人)、乙方(赔偿人/保险公司)。
二、有效证据:应当提供证据,以证明受害者的身体损伤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且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
三、赔偿金额: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工伤赔偿金额。
四、赔偿方式:规定赔偿方式,一般包括一次性赔偿和分期赔偿两种方式,并指定赔偿方式。
五、发放时间:确定赔偿金额及发放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六、双方义务:双方应当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密协议
甲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相关的函电、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采购情况、销售渠道、销售状况、定价政策、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电子信息渠道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息。
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报酬。双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属 “秘密信息”范畴。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
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的工作需要并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授权,不以任
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 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1、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此种秘密信息。
2、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将从甲方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1、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3、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乙方任职期间取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25%。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前述约定违约金数额,以甲方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
2、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3、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2、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诉讼。
1、通知,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须用中文书写,并应由专人交付或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地址以本协议为准。如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地址视为有效地址。
2、效力,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样应该依法向用人单位书写及递交辞职报告。因为,中国现行劳动法,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已经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使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依法为劳动者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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