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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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文书应具有以下几点:
1、备案文书应详细记载事实内容,如发生的事故、工作过程、采取的措施等;
2、备案文书应表明相关责任人,以便事后核实和追责;
3、备案文书应记录发生事故前后的情况,如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4、备案文书应记录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措施,以及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5、备案文书应记录后续的措施及处理结果等,以及当事人的负责人签字。
公章有效声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要使用的公章:根据文书内容及其签署方的身份,确定使用哪种公章。
二、按照约定格式签字:根据文书要求,按照正确的签字格式,将签字印在文书上。
三、盖章:将所选公章盖在签字的正下方,确保盖章的位置准确,印刷清晰。
四、验证签名:确认签字是否正确,公章是否有效。
五、完成日期:在公章有效声明下方填写盖章日期,以便日后查阅。
1、备案文书的写法应该简明扼要,不能有歧义,需要避免文字的重复和拖沓。
2、备案文书的叙述应该包含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相关人员及其行为,以及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3、备案文书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偏颇、歪曲、曲解,应当言之有物,不得有空泛陈词,具体事实应当清晰表达。
4、备案文书应当符合逻辑要求,一般情况下从叙述开始,到推理结束,呈现出一贯性,由发生到处理,整体结构完整。
5、备案文书的签字、日期应当标明,保证文书的真实性,有助于备案文书的有效性。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公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一) 公司经理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 分管副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 公章管理员
1、 负责公章的保管。
2、 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 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 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一) 我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董事会章、专项业务章、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
(二) 公章的保管
1、 行政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专人负责管理。
2、 董事会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
3、 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章、各部门用章等)由各专业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 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三) 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公章。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淄博市局备案。
(四) 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五) 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 公章使用(公司除外),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 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 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九) 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十) 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十一)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批后,方可盖章。(十二)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十三)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备案。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备案后,方可启用,没有备案的公章,原则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封存。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收缴其全部印章。
(七)登记管理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交回的印章,要登记造册,送当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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