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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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双方应明确记录:合同双方的全称、住所地址及;
2、工程描述:合同内容应明确描述工程的内容、位置及规模等情况,以便于清楚知晓施工内容;
3、施工内容:需要明确道路维修硬化的施工内容,包括:主材料的种类、施工质量标准、设备购置及维护要求、质量保证期限等;
4、施工时间:需要明确道路维修硬化施工的起止时间;
5、施工价格:需要明确施工价格,包括施工材料费、施工人工费以及管理费用等;
6、付款方式:需要明确工程项目完工后付款方式,以及验收合格后付款时间;
7、质量保证:必须明确施工质量的保证期限;
8、违约责任:双方如果违反合同条款的,应明确负责的违约责任。
硬化道路承包协议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双方基本情况:明确双方的真实名称、住所、;
二、承包工程范围:清楚地表述承包工程的具体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承包价格:明确硬化道路施工价格,并对付款方式、时间等作出详细规定;
四、质量保证:双方应就承包道路工程质量相关的规定做出详细规定;
五、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承包道路工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并约定有效的补救措施;
六、争议解决:双方应就可能出现的争议约定有效的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等;
七、其他条款:双方可就其他需要事先规定的条款作出规定,如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等。
1、合同标题:明确合同的主题,以及硬化村里道路的具体内容;
2、合同双方:明确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3、合同内容:详细说明硬化村里道路的工程量,施工周期,材料质量要求,施工费用等;
4、违约责任:明确双方的责任,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争议解决:双方同意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6、保密条款:双方要求对于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他人披露;
7、合同生效: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共和国民法典》、《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总硬化面积约一万四千㎡,现对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的施工进行发包。
2.1、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的施工,详细做法及工程量见图纸及变更。
2.2、承包范围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3.2、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电费用。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进入现场后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5.2、同时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6.1.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陆元肆角币(大写)每平方米。
综合单价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纹、伸缩缝、所有道路工作内容的人工费、管理费、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6.2、结算办法
6.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6.2.3、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币。
6.3.1、无预付款,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
6.3.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同类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7.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8.1、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壹月,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按双方责任划分,
8.2、甲方责任:
1、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由于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1、由于乙方振动、模板、配料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做出相应补偿;
2、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天气自然灾害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10.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费用的现场签证,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10.2、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10.3、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工程竣工等的验收;
10.4、对乙方进场材料、施工半成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退场或返工;
10.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作业环境及各参建方的关系;
10.6、施工前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中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水、电表的安装,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
11.2、配合甲方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11.3、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11.4、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报验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1.5、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由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乙方负责清运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6、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所有的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均由乙方负责;
11.7、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偿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返工造成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视为乙方工期超期,乙方应当按照上述工程超期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乙方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1.8、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有关指令,对现场所有其它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施工时如损坏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财产或造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还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清;
11.9、乙方负责与自己的劳务工人签订合同,并购买保险,甲方在此对乙方责任进行告知,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乙方务工人员无与甲方单独结算权利,出现一次,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
12.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以上规范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质量责任及其它责任
13.1.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视情况有权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13.1.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根据工期节点每延迟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由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认可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13.3、延期付款责任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按照其相应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或解除:
14.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14.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的;
14.1.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14.1.4、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5.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分,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委托签约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城市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水平,市决定在田家庵城区先期开展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区域、内容及标准
(一)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范围:田家庵城区北自淮堤,南至舜耕山,东起田大路、建设路,西至淮南师范学院(新校区)。
(二)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内容:住宅小区(含单位住宅区)、单位办公楼、商业店铺门前、屋后、城市主次干道等道路两侧绿化、道路路面平整、硬化。
(三)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标准:道路两侧和花坛绿化不露黄土,道路平整、硬化、无坑槽。
二、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步骤
田家庵城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分三期进行,用三个月时间完成。
第一期,整治铁路水张线至舜耕山之间区域,7月10日前完成;
第二期,整治国庆路至铁路水张线之间区域,8月10日前完成;
第三期,整治淮堤至国庆路之间区域,9月10日前完成。
三、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经费及任务分解
(一)、企事业单位庭院内、门前绿化、硬化工作及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商业店铺门前屋后(庭院内)的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及费用由各经营户负责,市工商局牵头组织。
(三)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及费用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市房地产局牵头组织。
(四)城中村、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的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及费用,由田家庵区负责。
(五)城市主、次干道的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及费用,由市建委负责。
四、组织领导
市成立城市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诚(市副市长)
副组长:张海涛(田家庵区区长)
张学如(市副秘书长、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胡学玉(市建委主任)
成 员:陈锦岭(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杨守海(市工商局局长)
刘 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新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丁立坤(市建委副主任)
陈厚敏(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
姚国辉(田家庵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督查协调,吴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1—2名人员具体办公。抽调人员6月10日到位。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这次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经营户等要高度重视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强化领导,履职尽责,认真落实。
(二)市领导小组要按照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范围、内容、标准、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三)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并加大督办、督查力度,实行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倒计时和通报制度。
(四)田家庵区要高度重视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的积极性,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落实人员和资金,确保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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