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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受伤协议书怎么写(个人玩耍意外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1-22 07: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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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编写意外受伤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协议书的签署时间。

意外受伤协议书怎么写(个人玩耍意外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一、编写意外受伤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

1. 协议书的签署时间。

2. 意外受伤者的姓名及其他个人信息,如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3. 意外受伤事件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以及伤情程度等。

4. 双方认可的赔偿金额等具体条款,以及还款方式。

5. 附件的资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医疗、住院费用清单等。

6. 签字及盖章栏。

二、意外受伤协议书应注意事项:

1. 协议要求明确,不得有歧义,以免产生纠纷。

2. 签署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将有效的留存在协议书中。

3. 双方应当互相查验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以表明两方具有真实意思表示。

4. 协议书应当在合法或法定人的监督下签订,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意外受伤者应当尽快治疗,并准备相关的医疗费用,以便报销。

保姆协议受伤意外赔偿注意事项:

个人玩耍意外受伤赔偿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声明:

1)甲方(被赔偿者)声明:甲方在本协议中承认并同意丙方对甲方因个人玩耍意外受伤所作出的赔偿;

2)乙方(赔偿者)声明:乙方在本协议中愿意对甲方因个人玩耍意外受伤作出赔偿;

二、赔偿内容:

1)乙方承诺对甲方因个人玩耍意外受伤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后果损失等;

2)乙方对甲方因个人玩耍意外受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金额,另行签订协议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

三、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可依法协商解决争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姆协议受伤意外赔偿的注意事项:

一、定义:

意外受伤赔偿协议是双方协商签署的合同文件,由当事人共同确定,有效地调整双方的法律关系,明确受损方对发生意外受伤所需要赔偿的金额,以及赔偿方承担的责任。

二、流程:

1. 意外受伤发生后,受伤方应及时就受伤情况向赔偿方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并准确详细地说明受伤事故发生的原因;

2. 赔偿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准确详细地说明赔偿金额;

3. 受伤方收到赔偿方的答复后,应与赔偿方及时进行磋商,就赔偿金额及赔偿方承担的责任等事宜,签订书面意外受伤赔偿协议;

4. 双方在签署意外受伤赔偿协议后,应及时共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赔偿金额;

5. 双方在签署意外受伤赔偿协议后,应及时对已实现的赔偿金额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6. 意外受伤赔偿协议一经签订,即成为双方的有效法律文件,各方均有义务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外受伤赔偿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经营的____景点游玩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合计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公司(盖章)乙方: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孩子在学校意外受伤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一般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应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法律规定,赔不赔,赔多少,怎么赔,分以下情形,供参考:

一、不满8周岁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在学校上学,处于学校的监管和保护之中,学校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学校实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学校应该对孩子的意外受伤的责任进行举证,如果学校不能举证证明并非自己的过错则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存在部分过错则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则由受伤方举证学校存在过错,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根据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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