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房地产股东合作开发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房地产开发合同中的开票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3-30 01:04:45
  • 41
导读: 双方基本信息要详细阐明,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房地产股东合作开发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房地产开发合同中的开票条款怎么写)

1、双方基本信息要详细阐明,包括名称、地址、等;

2、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应清楚表明,包括位置、面积、用途等;

3、双方合作具体内容应详细说明,包括开发资金来源、投资比例、开发周期、分成结算等;

4、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应详细规定,包括房地产的准备、使用、分配、租赁等;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解决办法应明确说明,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6、双方应就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7、本协议一旦签订,即视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并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

书协议合作开发意向房地产应包括的条款:

开票条款应该规定的类型、开票内容、开票时间、开票金额、开票人、收票人等,具体如下:

1、开票类型: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规有效的普通;

2、开票内容:内容应明确房地产开发合同标的物及对应金额;

3、开票时间:应在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具;

4、开票金额:金额应与当期款项一致,不得减免;

5、开票人:由甲方指定的专业机构开具;

6、收票人:乙方。

书协议合作开发意向房地产必要条款:

1. 共同发起人和受让人:明确共同发起人和受让人的身份,如果有多个发起人,应当将其全部列出;

2. 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楚说明房地产项目的名称、性质、位置、规模等信息;

3. 份额划分:明确发起人、受让人及其比例;

4. 财产权利:明确发起人、受让人发行股份时,所转让的财产权利;

5. 投资费用:清晰说明各方投资费用的承担情况;

6. 项目管理: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7. 结算程序:明确发起人和受让人在项目完成后的结算程序;

8. 风险承担:明确发起人和受让人在项目过程中承担的风险;

9. 法律效力:明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任何未尽事宜的解决方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范本示例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币______________元,计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主管部门及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______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扩展: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及相关规定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包括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包括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出让或者转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集体所有制单位不得以其拥有的集体所有权作价入股。

如果使用集体土地出资的,必须首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作价入股。

(3)、土地使用权用于合资、合作开发,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之后方可入股。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作价是指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的规定进行价格评估。

除此之外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的规定亦应依照执行。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应当到土地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将原本属于出资人的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合资、合作企业的名下。

(5)、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应是无负担的。

如该土地使用权没有受到如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人作价入股后,仍然负有此项“免除土地负担”的义务。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