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韩律师,总共发布文章79篇。
一、确定书面形式
保密承诺书通常以书面形式发出,由有关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写明时间范围
保密承诺书应指明有关内容的保密责任的时间范围,一般是“永久”、“自此之日起计算一年”、“自此之日起计算三年”等等。
三、把握保密对象
保密承诺书应明确把握保密对象,也就是要求签署书面承诺的个人或单位。
四、明确保密范围
保密承诺书应明确保密范围,包括保密的内容、技术、信息、资料等。
五、指定遵守保密的行为
保密承诺书应明确指定签署书面承诺的个人或单位遵守的保密行为,如不得外泄、不得使用、不能公开展示等。
六、列出违反保密的责任
保密承诺书应列出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一般包括赔偿损失、追究责任等。
七、签字确认
保密承诺书有效前,需要相关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证明双方已就保密义务达成共识。
一、确定辩护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辩护人保密承诺书必须明确辩护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辩护人与某一当事人因起诉而建立律师-客户关系。
二、确定保密范围
保密范围包括客户与辩护人之间的所有有关秘密情报,以及客户与其他相关方或有关机构的私人信息,但不含法庭过程中由公众所知晓的事实。
三、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是指辩护人在收到客户的保密指令之日起,至诉讼完结或客户另行告知辩护人终止保密责任之日止。
四、确定保密义务
辩护人有义务根据客户的要求保密有关信息,对任何人士都不得披露,除非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裁定,或者是征得客户的同意。
五、确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如果辩护人违反保密义务,将会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客户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承担可能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其他法律责任等。
国企法律顾问保密承诺书应符合《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在合作期间遵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向第三方泄露任何有关的商业机密,不使用乙方的商业机密进行竞争。
(二)乙方承诺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泄露任何有关甲方的商业机密,不使用甲方的商业机密进行竞争。
二、保密时限
甲乙双方均承诺保密期限自本保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作结束之日止。
三、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协议的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四、本保密协议有效期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保密协议双方签署日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按照宝鸡市国家要求,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对此活动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开展了保密知识普及宣传,并对保密工作进行了自查,职工的保密意识得到了加强,杜绝了保密工作风险隐患。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
根据市保密委、市国家开展第__ __ 个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安监局召开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了,研究制定了以“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为活动主题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分阶段安排部署了保密宣传月活动的具体事项,为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明确主题,深入开展。
市安监局在宣传月活动中,严格按照的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一是坚持把保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每周例会集中进行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学习。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等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学习了和。
通过学习,进一步实了保密理论基础,强化了保密法纪意识。同时,以严格遵守为基础,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强化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强化技术防范能力,切实提高涉密人员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严格防止了泄密问题的发生,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保密观念和意识。
二是扎实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市安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这一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以强化涉密人员保密素质、规范涉密人员保密行为、增强涉密人员保密能力为目标,以涉密科室为重点,开展了多种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大力加强对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全体职工开展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聆听保密知识专题辅导等活动。二是及时向市国家报送保密工作信息。三是市安监局还通过将列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四是在职工中开展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五是与相关责任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强化保密工作责任感。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强化和培育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在局内部网站上设立专栏。通过多种形式把保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增强了保密宣传教育的直观性、形象性和生动性,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使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形成了“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措施,推动工作。
一是开展保密专项检查和自查活动。具体是由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杜阡陌同志负责,局办公室协助,对市安监局所有办公电脑进行了一次涉密检查。各科室(处)重点对定密文件、计算机网络、涉密载体等管理进行一次了自查,查找了存在问题并进行了整改落实。
二是领导带头落实保密制度。局领导以身作则,严 律己,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随时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安监局及时传达和转发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的保密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是从源头杜绝泄密隐患。一是市安监局规定文件起草、打字、复印,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印刷、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凡属、资料一律由办公室保管。密件文件在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如实登记、手续清楚,严格实行单独登记,限定传阅范围。二是凡到上级参加的各类会议所发的文件、资料,会后一律交办公室登记保管,需用时,须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三是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检查文件、资料是否收好,文件柜、门窗是否关严锁好等,防止意外事情发生,最大限度地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
五是加强对废弃的销毁和管理。单位的废弃文件、资料、信封、文件余页、废页,我们都及时主动销毁或交由指定的废旧文件收集机构集中销毁处理,较好地堵塞各种失泄密渠道。
六是七是严格防范泄密渠道。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均采取专门的防范措施,与因特网完全进行物理隔离,实行内、外网分网处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通过开展保密宣月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了保密法制意识,而且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但在保密工作中,仍有很多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查找工作中漏洞,完善各项保密制度,推动市安监局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密法制宣传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__ __ 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__ __ 调查队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以学习宣传和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狂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32周年纪念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__ __ 届五中全会和省委有关会精神、宣传和,新沂市统计局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集中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
此次活动中新沂市统计局制作统计宣传条幅2条,统计法展板6块,以及宣传单300余份,有效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理念,提高各级领导和统计部门依法管统计的水平,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为全市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局历来重视对职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12.4”和“12.8”宣传活动,我局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有效提高全局职工的法律意识。
1、利用20__ __ 年年报20__ __ 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向全市一套表报表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年报期间进行统计法规宣传,要求各乡镇统计站在此期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约束辖区内报表单位遵守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完成年报、定报任务。在年报和定报布置会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对前来开会的报表单位统计人员进行了相关条款的重点宣讲。
2、深入开展12.8法制宣传活动。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下,12.日我局由主要领导带队,走上街头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等宣传材料并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对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3、结合实际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为让全局工作人员能够学习掌握相关业务法律知识,局里专门组织学习、和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通过学习进一步让全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法制理念。
通过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但在全局工作人员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律学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依法统计的力度,为构建和谐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保密法制宣传工作总结篇三
奎年来,__ __ __ 对法院保密工作十分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使全院保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院近年来保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和健全保密工作机制
中院十分重视保密工作,认真分析在新形势下做好法院保密工作,对建设司法公正,提高法院公信力的重大意义,完善保密工作机制。一是__ __ __ 院长到中院工作后,及时调整、成立新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院长__ __ __ 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其它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加以落实。明确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按业务归口实行“条块”管理,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做好审判和队伍建设等项本职工作,还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克服审判工作和保密工作“两的脱节现象。二是以和省法院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保密规定为依据,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法院保密工作建设,每年对全院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及时制定年度计划,使保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奠定了组织保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跟进和检查。重点检查会、院务会、审委会委员、印绝、文英档案等项业务中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大对全院干警的保密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所属人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
为认真贯彻各级部门对保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各种涉密信息能够被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作用,确保党和国家的秘密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中院每年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除了各大节日、假期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和工作检查外,在每季度的院务会上安排学习时间,通过时时提醒,会会教育,提高全院干警的保密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办墙报、板报,电子显示屏宣传保密法律知识,营造氛围;对干警进行保密宣传;全市法院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了多次保密录像教育,寓保密教育 娱乐之中;积极购置保密宣传教育资料,为学习保密工作提供方便;积极参加市委、举办的保密知识答题活动,了解掌握有关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每年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保密知识业务测试,进一步使干警明确保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了解掌握有关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狠抓保密工作,在草拟和审改发出的公文和材料资料中,不忘跟进保密工作;在研究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过程,不忘落实保密工作,并尽可能将工作做在前,跟得紧;在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前及时督促部门落实好文件资料的清理清退、归档和交接,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留守人员负责卷宗材料和案件档案的管理。由 工作做在前,跟进效果好,保密工作仍然得到有序落实。
三、注重对干警保密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能力
为更好地开展保密教育工作,一是严格涉密人员的选任。对涉密人员进行资格,考查是否可靠、是否具备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条件,而后确定具体人选,并与涉密人员签定,并形成制度。二是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知识培训。注重培养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保密与窃密斗争的形势、保密知识和技能。三是为了提高保密人员的工作能力,利用系统的教材和专业刊物对保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并积极参加省和市组织的保密工作培训班,使保密人员和知晓审判秘密的具体范围以及相关的制度,了解审判秘密的泄露途径和常用的窃密手段,从而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防范能力。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保密人员的教育,使保密人员认识到保守审判秘密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增强保密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保密工作不出任何纰漏。
四、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规范对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及涉秘人员的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发展,新时期保密工作过去只局限 保证文件不丢失,只要管好文件就是做好保密工作,现在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全方位防止失、泄密事件,保密工作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过去我们经常提到的是“两管三铁一器”,即:管住文件、管住嘴,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现在我们提倡“三防一加强”,即:人防、物防、技防和加强管理。
针对法院工作过去确实存在一些违反审判纪律而发生泄秘事件,如承办人向当事人透露合议庭、审委会讨论情况,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个别办案人员缺乏保密意识,暂离办公室不锁门、卷宗柜不上锁等现象,直接威胁到审判机密的安全。针对问题,完善制度。我院及时制定了审判工作十项禁令,规范干警在办案严格遵守审判保密纪律,违反审判纪律的按禁令处理;为了规范印绝管理,制定明确的,如规定印绝管理人离开办公室印绝必须锁入保险柜,用印采取领导审批,严格使用、退回登记。
确保用印安全;为防止宣传报道中出现泄秘事件制定了。规定任何人在案件未审结前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谋体发表个人观点,接受采访由部统一接待登记;重点加强档案工作管理,下发了,结合执行最高法院查阅民事诉讼卷宗的有关规定,既服务 群众诉讼,又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程序,对上级的各种,按传阅范围,及时传税,及时收回,该上交的及时上交,对 领导传阅的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并坚持实行传阅、借阅登记制度,对 过期一般文件,送造纸厂随人监督销毁;严格文印管理,认真落实审核、签发、复印程序,对文件印刷后的打印纸、多余纸销毁。还制定保密十不准,要求全体干警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不在私人能鹤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存在不利 保密的地方存放、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变通邮局传送国家秘密事项,不携带国家秘密材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和公共场所。
另外,对一些重要部门、科室的电话、传真机等我们了严格进行管理。我们又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制定了针对本院和全市法院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办理,实行百分考核,目标考核对保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分值量加重,并特别规定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机密造成重大影响者,对该单位、该部门的整体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保密责任感。
五、加强保密工作硬件建设,不断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各类诉讼卷宗都要求严格保密,如不严格要求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为了做好防范工作,一是准确界定保密要害部门、保密部位。二是做到与非要害部门、部位有效隔离,对进入该区域的外部人员有相应的控制措施。三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加装了防盗门、窗。四是设置了党政专网电话、传真机,购置了密码文件柜、文件粉碎机、温度计、去湿机、灭火器等。由 采取了以上措施,中院没有丢失文件、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了机要文件的安全、完整及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保密工作是一项科学化、制度化、长期化的工作,保守机密,慎之又慎,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懈怠,我们在今后的保密工作中一定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堵塞泄密漏洞,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管理本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下列涉及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和其他中央有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省级及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及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单位认为本、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单位确定;没有上级、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单位,由、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决定。
第二十条 、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单位或者其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保密承诺书怎么样写才有效(辩护人保密承诺书怎么写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