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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办理委托书怎么写才有效(房屋拆迁委托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0-24 14: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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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拆迁,特委托XX(委托人名称及地址):委托本人以及/或其全权代理人,就我家XXX(位置,如:XXX城市XX区XX街道XX号)的住宅楼作出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协议,以及双方协议中的任何相关文件。

房屋拆迁办理委托书怎么写才有效(房屋拆迁委托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关于拆迁,特委托XX(委托人名称及地址):

一、委托本人以及/或其全权人,就我家XXX(位置,如:XXX城市XX区XX街道XX号)的住宅楼作出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协议,以及双方协议中的任何相关文件。

二、本人授权上述全权人:

1. 与官员、社会组织或者其他与房屋拆迁相关的当事人订立和签订拆迁合同;

2. 在拆迁过程中,与官员、社会组织或者其他与房屋拆迁相关的当事人就房屋拆迁工作的实施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 根据当地部门规定,与各相关部门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核准的事宜及相关事宜协商;

4. 就房屋拆迁款项的支付及转让等拆迁后处理事宜向官员、社会组织或者其他与房屋拆迁相关的当事人进行申请;

5. 签订拆迁后处理相关文书,并对拆迁后处理的文件进行登记;

6. 受理并协助处理拆迁后的其它合法事务。

三、上述全权人任何行为均代表本人,本人负有全部的责任,本人同意以上的所有办理内容。

四、本委托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人保证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承担全部后果。

此致

敬礼

XX(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委托房屋拆迁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房屋拆迁办理委托书的内容:

1.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拆迁住宅的地址:详细到楼宇号、楼层号、门牌号;

3.委托事项:明确委托的拆迁办理事项;

4.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5.签字日期:即委托书签字日期;

6.签字有效期:即委托书有效期;

7.签字: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均需要签字,以便于未来拆迁相关的权利义务纠纷等问题。

二、房屋拆迁办理委托书有效条件:

1.委托书需要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签字;

2.委托书需要有签字日期;

3.委托书需要有有效期;

4.委托书的内容需要明确,且与实际情况符合;

5.委托书需要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当遇到纠纷时,可以依据委托书的内容作为证据使用。

协议委托房屋拆迁应包括的条款:

一、各方身份

1.委托人:[委托人名称],住所地:[详细地址];

2.受托人:[受托人名称],住所地:[详细地址]。

二、拆迁内容

1.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负责对[拆迁房屋的具体地址或名称]的拆迁工作;

2.委托人承诺拆迁时将按照当地的规定,为受托人提供必要的权利和支持;

3.受托人承诺采取有效的拆迁措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拆迁,并保证拆迁的安全;

4.受托人承诺拆迁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影响本次拆迁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拆迁费用

1.受托人应收取拆迁费用,具体金额根据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2.受托人收取的拆迁费用应当支付给委托人;

四、违约责任

1.如果受托人未能按时完成拆迁任务,应就此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受托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拆迁标准完成拆迁任务,应就此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受托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拆迁费用标准收取拆迁费用,也应就此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之。

城镇房屋拆迁委托协议范本示例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事宜,包括对被的补偿,安置等一切与拆迁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费用及其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

(1)包干性支付乙方拆迁工作费用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2)按拆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其它费用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条报告情况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币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协议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进度,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

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决定终止建设拆迁工作的,在对乙方从事本委托协议的费用给予补偿后,可终止本协议。

(2)乙方遇对本单位职能进行调整,而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可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之委托事务费用的,乙方可顺延拆迁工作工期,甲方对拖欠的部分款项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之支付委托事务报酬的,甲方对拖欠部门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拆迁工作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间接的损失。

第七条协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签订的拆迁协议,应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拆迁协议》的条款规定,否则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应由其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出现了纠纷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具体操作也有不同。1.抵押房屋拆迁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如果抵押房屋拆迁,选用了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拆迁人有权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有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有的地方则有具体规定,对没有在拆迁期限内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清偿原债务的,对其补偿款由拆迁人交公证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对货币补偿的抵押房屋拆迁,需要做以上规定,是因为所得的赔偿金应属于抵押财产。根据这条规定,房屋抵押权因房屋被拆迁而消灭,其补偿作为抵押财产使抵押权人的合同权益得到保障,担保的法律意义得到体现。2.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如果被拆迁人在抵押房屋拆迁时,选用了产权调换方式,其补偿操作应注意以下两点:(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登记生效。否则,拆迁人不得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使订立也因违反担保法的规定而无效。(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证据保全。抵押房屋拆除未达成新的抵押协议,一般情况下是被拆迁人方面的原因居多,主要是原抵押合同持有异议。对此,抵押权人应及时提起诉讼,避免债权落空。当然也有被拆迁人主动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原抵押合同无效或撤销原抵押合同,维护自身之合法权益。在建工程拆迁纠纷的处理实践中,抵押房屋中还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情况,就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尚未竣工就遇上拆迁的情况。而在建工程除向银行贷款作为抵押外,还可能存在拖欠了工程款和已预售的情况,对该种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处理必须按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处理。《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对此,最高法院亦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在建工程遇上拆迁时,无须折价拍卖,也是按市场估价计算补偿金额,但该在建工程的补偿款应按下列顺序处理:1.如果该建工程尚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在拆迁补偿时,该补偿金,施工单位有优先受偿权,而不能给先支付抵押权人或抵押人。2.如果该在建工程不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但既已抵押,又已预售。作为购买房屋(在建工程)的购房者,其善意购买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如已付清全部或大部分房款后,遇上拆迁,其已付购房款应在拆迁补偿金额中优先退还。3.如果该在建工程既不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也未向社会发售,那么除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否则该拆迁补偿款应优先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否则拆迁人将与被拆迁人连带清偿原抵押借款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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