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简单有效的家庭合伙人协议怎么写(房产中介楼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2-20 14:53:46
  • 79
导读: 明确目标:就是拟定一份家庭合伙人协议,明确各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内容:家庭合伙人协议要包括资金管理、家庭支出、家庭财产分配、共同工作、共同居住、子女教育等内容。

简单有效的家庭合伙人协议怎么写(房产中介楼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1. 明确目标:就是拟定一份家庭合伙人协议,明确各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2. 确定内容:家庭合伙人协议要包括资金管理、家庭支出、家庭财产分配、共同工作、共同居住、子女教育等内容。

3.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如谁承担每月生活费用,谁承担家庭财产的管理,谁负责家庭的卫生、安全、家务等等。

4. 先行约定各种情形的处理办法:协议中应该有一部分是关于如何处理家庭发生的突况的,比如家庭成员的疾病、意外等。

5. 协议的生效期限:协议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有效期限,有效期内双方需要遵守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6. 协议的签署:最后,双方应当签字并盖章,对协议负责。

中介协议合伙人房产简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双方

1. 合同双方:买卖双方(买方、卖方)和中介机构(房产中介公司)。

2. 买卖双方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签署本合同。

二、房产信息

1. 房屋基本情况:位置、尺寸、使用年限、楼层、装修情况等。

2. 房屋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登记、购房凭证等。

三、房屋价格

1. 合同确定的房屋价格要求合理、公平,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2. 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按揭贷款等。

四、违约条款

1. 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中介机构应就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条款

1.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完成交易手续。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介协议合伙人房产简单注意事项:

房产中介安心服务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服务内容:

1. 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房产中介服务,提供最新的市场情况及房产信息供您参考。

2. 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推荐合适的房源和买卖双方进行谈判,确保买卖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3. 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您尽快完成房屋交易。

4. 我们将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确保您在后续使用中不出现问题。

二、服务承诺:

1.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2. 我们将按时为您完成各项服务,确保您的时间不浪费。

3. 我们将保证服务的质量,确保您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4. 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您的安全。

三、投诉处理:

1. 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服务存在任何不满,可以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对您的投诉作出回应,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投诉问题。

2.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服务存在任何不满,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就您的投诉事件作出答复,并及时作出改进和补救措施。

合伙人合伙协议范本范本示例

合伙人合伙协议范本

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7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资额度(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法院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扩展:合伙人奖金分配协议?

例如:

合伙人奖金分配协议

  甲方

  乙方

  以上双方合作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这一基本原则,意见统一共同拟定以下合作事项和各条款。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职责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与组织结构。

  (2)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严格管理部门,确保旅行部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转正常。

  (3)关于双方和客户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

  (1)协助甲方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细致、严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知名度,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长远发展。

  (4)规划并推进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实现公司各项年度经营指标。

  (5)根据公司业务量及发展状况,建设和管理高素质团队,由甲方给乙方制定每月任务量,乙方保证完成该任务额。

  三、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1、乙方投资额为万元,以方式出资,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其次作为公司营运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2、乙方应于年底分红前将应支付的资金转入甲方公司账户。

  3、合作期间,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利润分享与分红方式

  1、甲方公司总营净利润60%作为乙方投资人的可分享利润,乙方投资人分享该利润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务额,则乙方年底分红相应减少。

  3、乙方投资人不能转让其在投资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红。

  4、在年底分红前,乙方若没有资金注入甲方公司,则不占有公司分红。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