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韩律师,总共发布文章208篇。
A Valid Certificate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name of person] has satisfactorily completed [name of program or course] on [date].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until [date] and can be used as proof of achievement.
Signed,
[Name of issuer]
[Title]
一、阀门产品的质量要求:
1. 产品的各项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 产品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3. 所有产品应当无任何装配缺陷,所有产品表面应平整,毛刺应在规定范围内。
4. 各项零部件的加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关键尺寸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5. 阀门的工作性能和使用寿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质量保证义务:
1. 对交付给客户的阀门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供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将及时维修,并免费更换零配件。
3. 如果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证明书是用来证明某事实或行为的一种文件。要想写出有效的证明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证明书的内容一定要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有任何虚假或者谬误的内容。
二、格式要正确。证明书的格式应该符合规范,包括字体大小、间距、行距、段落等,使整个文件美观大方。
三、要有明确的目的。证明书的内容必须明确提出证明什么,并应用适当的证据进行说明,这样才能使证明书有效。
四、要有明确的时效性。证明书应该注明有效期限,以便在有效期结束后进行有效性检查。
五、要有明确的签字者。证明书中一定要有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和,以便在有效期结束后进行查验。
委托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质监站工程名称: 第二中学教学楼工程工程部位: 主体工程填充墙送检日期: 2014.8.30
验日
2014.9.3 检验单位:
检评依据: gb 135XXXX2014样品编号:
报告日期: 2014.9.10
注:1、未经本书面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检验报告。
2、地址:
3、报告无报告专用章无效。批准:
审核:
检验:
烧结普通砖试验报告
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产地或生产厂家
工程部位 代表数量
强度等级 送样日期 样品编号
或批号 试验日期
试验类别 工程名称
第五篇:圆钢11
工程材料//
工程名称:进口大众4s店长沙天心店编号:dz011
湘质监统编 施2014―29
标准规定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抽样送检是指按国家规定,需进行年月日 物理力学等安全、功能性检(试)验的产品是否抽样送检。
一、产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
1、查验提供的质量凭证。核查物品名称、规格、编号(批号)、数量、交付(或作业完成)单位、日期、产品合格证或有关质量合格证明,确认检验手续、印章和标记,必要时核对主要技术指标或质量特性值。它主要适用于采购物资的验证。
2018最新产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
2、确认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有效性。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一般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采购(供货)合同(或协议)。具体依据哪一种技术文件需要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于采购物资,必要时要在合同(或协议)中另附验证方法协议,确定验证方法、要求、范围、接收准则、检验文件清单等。
3、查验检验凭证(报告、记录等)的有效性,凭证上检验数据填写的完整性,产品数量、编号和实物的一致性,确认签章手续是否齐备。这主要适用于过程(作业)完成后准予放行。
4、需要进行产品复核检验的,由有关检验人员提出申请,送有关检验部门(或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产品质量检验程序
1、计划编制和确定
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由局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编制,经分管局长审核,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确定。
2、任务的下达
质量监督管理处根据确定的计划按季度组织实施,在前一季度末下达下一季度监督检验任务的通知。
3、抽样工作
承担检验的质检机构须向受检单位出示本局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通知以及抽样人员(至少2人)的有效证件(检验员证)。以上二证不齐全,受检单位有权拒绝抽样。
抽样要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事先不得泄露给受检单位。样品要签封,并在封条上加盖承检机构公章。
对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要其标准是否依法备案,必要时可请受检单位提供标准(复印件),以作为该企业产品的检验依据。
对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安全认证管理的产品,要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并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安全认证,并在抽样单备注栏内填好检查记录。
4、检验工作
质检机构承担监督检验任务,应严格按质检机构质量手册规定的各项制度进行,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对其出具的检验结论负法律责任。
检测期间,承检机构和人员不得泄露检测情况。未经批准,各质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向外发布检验结果,并为受检单位保守技术机密,保证其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5、检验结论的告知和认可
检验结束后,承检机构应将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同时告知企业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时限,可先以不合格结论认可通知书形式通知受检单位进行认可,然后送达检验报告。
如企业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承检机构应对异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答复。若原检验结论确系误判或错判的,应予更正。
若企业对检验结论要求仲裁的,由质量监督管理处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垫付,责任方支付。
超过规定期限,受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或申请仲裁检验的,视同于认可检验结论。
6、样品的处理
检验工作结束留样期满后,除检验损耗部分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外,其余样品应通知受检单位在三十日内领回;逾期不领回的,按无主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有效证明书英文怎么写(阀门产品质量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