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李律师,总共发布文章42篇。
一、定义
1. 地界:指两个房屋之间的分界线,是两个房屋相互分割的边界线。
2. 协议书:指双方就房屋地界划分问题达成协议,确定地界位置并签署的文件。
二、内容
1. 双方名称:准确标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以便进行有效的沟通联系。
2. 地界确定:精确描述两个房屋之间的地界位置,以便避免双方发生纠纷。
3. 共同维护:约定双方为维护地界的完整性而共同承担的义务,使得双方的关系能够保持和谐。
4. 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以证明双方已就地界确定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其作为执行的有效凭证。
一、劳动合同纠纷撤诉调解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信息: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
2. 撤诉条件:撤诉条件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包括对未来义务履行情况的约定、对已发生的损失的赔偿等。
3. 调解书内容:撤诉调解书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内容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撤诉意愿、撤诉的条件等。
4. 签字日期:调解书应签字日期,以便记录双方就撤诉条件达成共识的时间。
5. 签字:调解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均签字盖章,以证明调解书的有效性。
二、劳动合同纠纷撤诉调解书要有效,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性:调解书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能有违反法律的行为。
2. 充分性:调解书应当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并符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 调解:调解书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调解科的调解签订,以证明调解书的正式性。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调解书的有效性,由仲裁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调解书应当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一)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二)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劳动合同纠纷进行客观、全面的描述;
(三)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仲裁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调解建议或处理意见;
(四)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将劳动合同纠纷解决或按照仲裁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调解意见达成协议;
(五)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签章盖章或作出书面承认;
(六)仲裁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成为双方当事人间有效的法律文件。
如果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调解书满足上述要求,则该调解书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局、城关镇、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币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元)。
四、甲方今后在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协调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局、城关镇、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今后在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协调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上就是对土地界至纠纷调解协议书要怎么写的解释,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房屋地界划分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劳动合同纠纷撤诉调解书怎么写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