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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基地种植管理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2-30 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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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水库的具体情况,包括水库的位置、面积、深度、建立时间等。

水库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基地种植管理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1、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2、水库的具体情况,包括水库的位置、面积、深度、建立时间等;

3、买卖双方确定的约定价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4、卖方承诺水库无争议,并保证不会存在因灌溉而影响水库使用的情况;

5、买方承诺在购买水库后,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定;

6、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如双方的沟通方式、备忘录、争议解决方式等;

8、双方签字确认,以此起效。

协议书水库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买卖双方:本合同由买方(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卖方”)共同签订;

2. 水库的概述:卖方在此声明,其出售的水库已经完成建造,并具有良好的功能,买方可以直接使用;

3. 价格与支付条款:卖方向买方出售上述水库,买方需要支付指定的购买价格,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

4. 产权归属:自买方支付完合同购买价格之日起,水库的产权便完全归属于买方;

5. 维护养护责任:买方有义务对此水库进行日常维护和养护,以确保它的功能和性能;

6. 违约责任:如果发生违约行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经签订,便开始生效,有效期至买方支付完购买价格为止。

以上就是水库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写法,希望能够帮助你。

协议书水库管理注意事项:

基地种植管理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名称:明确签署合同的两方是谁;

2.合同有效期:需要明确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3.基地种植范围:应当明确基地种植的范围,如种植的类型、面积等;

4.资金管理:明确由双方来承担的资金管理责任,如购买农药、施肥等;

5.病虫害防治:明确双方对病虫害防治的责任,如购买农药、施肥等;

6.其他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其他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

水库承包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村民委员会_______水库重修后,一直无人管理,水库边及水库内以垃圾为患,水库内储备水量不足,为了加强对水库管理及维护,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将_______水库承包给乙方,签订本合同,合同事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对于组织的兴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如涉及水库建设及维修,需要清江组投入资源时,甲方应响应及相关部门安排,组织人力物力投入工程建设。

2.在播秧期间,秧田需要从水库供水时,甲方应安排人员负责组织集中供水。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承包期间经营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利用水库作非法经营,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产生的经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组织兴修水利工程建设时,乙方积极响应工程建设项目需求;

3.乙方在水源充沛季节对水库进行水量储备,在播秧季节,在保障养鱼水量情况下对北片区秧田进行集中供给二次,如遇特殊干旱情况,优先保障养鱼水量。

三、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费_______元/年,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一签,承包费用为每_______年一付,本次合同共计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承包款一次性付清。在第二次竟标时,以本村村民优先,高价优先,在同等竟标价格条件下,原承包者优先原则。

四、违反赔偿条约:

1.本合同不受甲方法定代表变动影响,甲方法定代表调整时,本合同继续履行。

2.承包期间不论何种原因(如东边供水不足不能养鱼、或自然灾害不能养鱼)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养鱼情况下,承包费不予清退,且在承包期间不论水库是否具备养鱼条件,乙方承担对水库管理义务;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费不予清退,且甲方未接收对水库管理职能期间,乙方承担对水库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4.如因甲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对乙方在经营期间用于水库管理或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本合同共5页,前3页为合同正文内容,第3页下半页起为村民代表签名盖印,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村委会保存副本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山塘水库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库山塘管理和水环境保护,防止水染,保障水库山塘安全和饮用水安全,根据《渝水区水库管理办法》,结合本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镇辖区内的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山塘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各自然村负责辖区内水库山塘的日常水质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各行政村依照自身职责做好水库山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所有水库山塘应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水库山塘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必须落实水库山塘责任制,每宗水库山塘至少确定管理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各1名,确保水库山塘安全和水质达标。  第五条 对水源、水库染进行综合整治,禁止水库山塘对外承包经营;禁止投饵、投肥(投粪)养殖等;已承包的水库山塘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后,不得再对外承包;禁止水库山塘围栏围网养殖,所有水库山塘一律实行“人放天养”。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保护水库山塘水质,有权对染水库山塘水质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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