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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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中的包装条款应该按照适当的要求来写,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包装方式:每种商品的包装类型、大小、数量、材料及重量等要求。
2. 标识要求:外包装上的标识要求,如商品名称、重量、型号、产地、说明书、数量标签等。
3. 包装费用:出口货物的包装费用(如有)是否由买方承担。
4. 包装时间: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装。
5. 包装质量:出口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货物安全地运输到指定地点。
6. 运输条款:确定出口货物运输的方式、运费、责任范围、运输保险等要求。
一、运输方式:
1. 运输方式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选择的运输方式应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条约。
3. 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二、装运期限:
1. 装运期限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买方应在规定的装运期限内下达装运指令,并就货物的运输及保险等事宜与卖方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三、货物装运:
1. 卖方应按照买方指定的装运期限和运输方式,按照惯例以满足买方要求,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的装运地点。
2. 卖方应为货物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使买方能够完成海关报关手续。
3. 卖方应对货物进行有效的包装,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四、货物保险:
1. 双方一般应约定买方负担保险费用,并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以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
2. 双方应约定买方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保险公司投保,卖方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便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五、运输风险:
1. 货物的运输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即使卖方已将货物交付给运输人,买方也应依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货物的运输风险。
2.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负责承担。
出口贸易中包装条款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及用户需求而定,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包装产品的类别:如箱、罐、桶、框、托盘、袋等。
2、包装产品的规格:尺寸、容量等。
3、包装产品的材质:纸箱、塑料箱、木箱、玻璃箱等。
4、包装方式:整箱装、零箱装、散装等。
5、运输要求:是否需要防静电、防水、防潮、防撞击等。
6、其他要求:如标签、印刷要求等。
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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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是指与外国当事人通过缔结契约进行买卖商品,包括劳务、技术等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它体现了国家间的商品买卖以及商品买卖有关的劳务进出口、国家间货币结算与支付等方面的业务和法律的关系。具体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的买卖和贸易方式;进出口商品的运输和保管业务;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进出口商品的海关监管业务;进出口商品的货运保险业务;进出口商品结算货款和提供资金的国际结算与银行信用业务,解决进出口业务纠纷的仲裁工作和司法审理;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与管理,等等。
各项业务的程序,因产品项目、发盘条件(交易条件)、付款条件、国家(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可分为交易洽商、合同履行和交货三个阶段。在交易洽商阶段,首先由进口商开出需要条件,向出口商提出询查或经过中介商表达其购买意向,使有关"供应商"或"出口商"与其接洽,或由出口商直接向进口商提出洽销;然后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发盘,经进口商还盘,并经双方函电往返同意"接受",完成发盘,然后是成交,双方对买卖条件协议完妥,换文或签约,完成买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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