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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屋赠与协议书怎么写(夫妻间赠与房屋协议书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5-24 0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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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言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维护正当权益,夫妻双方就下文所述的赠与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夫妻房屋赠与协议书怎么写(夫妻间赠与房屋协议书怎么写)

一、前言

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维护正当权益,夫妻双方就下文所述的赠与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二、赠与房屋的内容

1. 房屋的地址:

2. 房屋面积:

3. 房屋的有关权属情况:

4. 房屋的装修情况:

三、赠与的方式和数额

1. 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同意由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

2. 赠与数额:双方均无特别声明,按照房屋评估价值作为赠与数额;

四、接受赠与人承担的义务

1. 接受赠与人承担缴纳相应的赠与税;

2. 接受赠与人承担房屋所有权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五、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 双方均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赠与房屋的所有权完全移交为止;

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但须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协议

赠与人:

受赠人:

协议夫妻房屋赠与应包括的条款:

夫妻间赠与房屋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甲乙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二、被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状况等;

三、赠与时间:双方签署赠与协议的时间;

四、赠与条件:赠与是无偿的,甲方将全部权利、责任转让给乙方;

五、双方声明:双方声明已经就上述事宜达成协议并互相尊重;

六、双方签字: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协议生效。

以上就是夫妻间赠与房屋协议书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协议夫妻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

夫妻赠与协议应当遵循《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以保证双方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夫妻赠与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二、被赠与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及质地;

三、被赠与者的接受时间;

四、被赠与者的接受期限和条件;

五、赠与者的放弃权利;

六、双方对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上述条款应当明确,且双方应当签字或盖章,以便将来出现纠纷时证明本协议的真实性。

夫妻房屋赠与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信息: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信息:

风险提示:

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

甲方乙方系夫妻关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风险提示:

应对赠与财产进行详细约定,若内人未详细约定,赠与人可能随时转移、撤销或者改变赠与。受赠人无法拿到赠与物,也不能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一、甲方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自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风险提示:

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备案。

甲方(签字捺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农村房屋如何赠与?

办理农村房屋赠与的手续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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