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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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1、合同补充条款:是指在原有土地租赁合同基础上,就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出现的问题或者增加新的约定进行补充的条款。
2、租赁期限:指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一般以月为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也不能超过三年。
二、相关条款:
1、租金支付: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租金的押金及支付方式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租金涨价:租金的涨价应当根据当地市场行情进行总体的调整,同时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租金涨价的方式,如按比例涨价等;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与租金支付时间应当一致,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也不能超过三年;
4、押金退还:押金的退还日期及方式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
5、交接手续:在租赁期满时,双方应当就租赁的交接手续和相关费用问题达成一致;
6、违约责任:一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者超过约定期限未归还土地等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注意事项:
1、在制定合同补充条款时,应当考虑到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订合同后,应当及时履行约定义务;
3、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
首先,要确定跟村里签订的土地合同是否有效,必须按照《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一、村里签订的土地合同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村里土地的出让或者使用权的转让及其他方式的处分,必须遵循规划的原则,同时,还要依法经过土地专业机构的审批,向当地、报告并征得同意,最终才能生效。
二、村里签订的土地合同应符合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合同一方所表示的意思,应当真实,不得有误导,误导行为一经发现,合同便失效。
三、村里签订的土地合同应符合有效合同的基本要件。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有效合同的基本要件包括: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当事人的合法行为能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事项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合同形式的符合法定要求等。
四、村里签订的土地合同应符合公正原则。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明显的不公平条款。
综上所述,要确定跟村里签订的土地合同是否有效,必须按照《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同时还要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有效合同的基本要件以及公正原则。
答: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户主妻子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才有效。根据《中华共和国物权法》,户主妻子有权对所属的土地进行买卖、转让、抵押等权利行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户主妻子需要提供婚姻证明,以证明其与户主的真实关系。此外,户主妻子还必须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对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当上述所有条件均满足时,户主妻子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才能生效。
国土资源局:
兹有_______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___________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_____侧的____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_______________的宗地图所示_____号至_____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_______________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_______________,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______________(签名)
二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 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批准。
显然这份合同是的,的合同自然是无效的,你可以根据《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了解更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情况,请查阅《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总归一句话,告他!
全体村名告他!!
理在村民这一边,请个好律师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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