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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委托书有效吗怎么写(房子变更委托书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2-01 01: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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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变更委托书有效吗答:是的,变更委托书是有效的。

变更委托书有效吗怎么写(房子变更委托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变更委托书有效吗答:是的,变更委托书是有效的。

二、变更委托书怎么写1.委托书格式:变更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的姓名、地址、;受托人的姓名、地址、;变更内容;日期;双方签名。

2.变更内容:变更内容根据变更时的实际情况而定,如变更房屋使用权登记,则变更内容应为把预先登记的房屋使用权从原委托人变更到新的受托人。

3.日期:变更委托书的有效日期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算,至受托人确认变更完成之日止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日期止。

4.双方签名:变更委托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签字人必须是未受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凭借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进行身份确认,并在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头用电户转让的注意事项:

房子变更委托书的写作要求:

一、必须包含相关的法律条款。变更委托书必须明确提到变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并应引用有关的法律条款,以证明该变更有效。

二、委托书上要写清楚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变更委托书上要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双方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以免发生纷争。

三、委托书上应包含变更房子的相关信息。变更委托书应包含变更房子的地址、尺寸、设施、装修等相关信息,以便双方对变更有充分的了解。

四、委托书上还应包括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应包括其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以便委托人能够查询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五、委托书上还要明确变更时间和有效期。变更委托书上要明确变更时间和有效期,以便双方对变更时间和有效期有充分的了解。

六、委托书上还应具备签字有效性。变更委托书上加盖双方的公章或个人签字,是该委托书具有签字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协议头用电户转让注意事项:

变更委托书是指当一方需要将其被委托事务中的权利、义务或者责任发生变更时,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文件,用于记载变更后的委托关系,以及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般变更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变更前原有委托关系:变更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委托事项、变更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变更后双方新约定内容:委托事项、变更后权利义务和责任。

3. 其他:变更后受托人的身份、变更日期、变更条款等。

变更委托书是有效的,只要变更委托书符合法律要求,且经双方签字确认,就可以当作有效的法律文书,起到双方的约束作用。

市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示例

广东清远市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清远电网供电范围内经专用变压器供电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督促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管理,用户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用电检查提供方便。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四条用户配电房应建立以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值班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二)配电房设备运行日记制度。

(三)配电房设备档案管理及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制度。

(四)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五)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

第五条用户配电房应悬挂高低压电气设备一次系统结线图,结线图设备技术参数标注与编号应与实际相一致。

第六条用户配电房高低压开关柜应实行双重称号,除有开关名称外,还须有开关编号,并做到标志清晰、字迹工整。

第七条用户配电房应配备必要的器具,包括:绝缘棒、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消防灭火器、应急灯等。

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用户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试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双(多)电源用户与电网系统联络的开关操作,必须向当地供电运行单位申请并经当地电力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用户使用的自备发电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用户应建立工作票签发、许可制度。

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熟悉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的主管担任,许可人可由当值持证电工担任。

第十二条外请施工检修单位到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工作票必须执行双签发制度。

并按以下流程执行:外请施工检修单位签发———用户相关主管双签发———用户当值持证电工许可(并负责监护)———开始工作。

第三章电工配备及管理

第十三条用户配电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电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领取《中华共和国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专业),并持有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配电房管理电工人数一般用户不得少于2人,双(多)电源用户不得少于4人,装变容量在5000KVA及以上、双电源供电、专线供电的用户应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对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作业范围不符的,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可不给予查验接电或暂停供电。

第十六条《电工进网作业证》每年应送供电部门核查,并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四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安全责任按产权划分,用户应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对新装、增容用户必须委托具有由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并经当地供电部门备案的企业进行安装,竣工后用户负责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承装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用户的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竣工检查,隐蔽工程还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中间查验,并做好中间查验记录。

供电企业查验范围为10KV线路(环网柜)T接点或变电站的10KV出线柜起至专用变配电房0.4KV配电屏(包括配电屏)止,必要时可延伸至用电末端。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的,用户应向供电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附电气设备验收(试验)报告和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由供电部门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二十一条用户电气设备投运后应按有关电气技术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

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定期试验的,供电部门可向用户发出限期试验通知书。

对设备运行异常,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暂停供电。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确保用电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要求,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损坏的电容装置或开关装置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用户配电房应符合通风、防火、防鼠害、防小动物及防潮要求,夏季变压器应有通风和降温措施。

并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在配电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物品。

第二十四条用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气设备代管代维的,应与代管代维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报送供电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应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用户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用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用户进行整改。

电气设备缺陷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程序暂停供电,直至缺陷消除。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电气设备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以及发生人身触电等事故时,应马上断开相关电源开关,确保事故点与供电电网隔离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

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十七条电气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

事故的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扩展:新户用电申请流程?

申请人带上相应资料到当地供电分公司所在各个营业所营业大厅办理申请用电报装手续,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即可。申请安装电表用电需要的资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无房屋产权证,可由住地村委会出具房屋产权所属人证明信,写明房屋产权所属人、详细地址、电力用途,证明信上加盖村委会公章。(3)若是租赁他人房屋申请用电,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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