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冯律师,总共发布文章23篇。
离职协议是在一个员工离开教育机构的时候,教育机构与该员工之间有效的法律文件。要使离职协议有效,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双方的名字及:离职协议中应当明确写出双方的姓名、等信息,以便双方在有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对方。
2、协议生效日期:协议的有效性是由协议生效日期来确定的,在此之前,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应该在协议中明确写出协议的生效日期。
3、离职日期:离职日期也应当明确写出,以便于双方都知道该员工什么时候离开教育机构,并且能够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4、离职原因:根据员工离职的原因,双方应当签署有关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5、离职补偿:如果员工有获得任何补偿,包括工资、福利、奖金,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写出,以便双方都能够清楚的知道谁将获得什么样的补偿。
6、保密义务:员工离开教育机构后,他/她不得泄露教育机构的商业秘密,这一点应当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声明。
7、法律约束:协议中应当声明双方受到中华共和国法律的约束,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协议。
8、双方签名:最后,双方应当在协议上签字,以表明双方已经同意该协议的条款,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一、离职方式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姓名):
1.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乙方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于(离职日期)正式离职。
2. 乙方的离职,不会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3.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且没有违反甲方的任何规章制度,无欠款;
4. 乙方将按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保证在离职前所涉及的事项均已处理妥善,并且不得擅自处理甲方财务账户,财务文件,工作文件等;
5. 在离职之前,乙方需要将所有甲方财物和文件(如:财务账户,财务文件,工作文件等)归还给甲方;
6. 乙方离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甲方的客户发生贸易往来;
7. 乙方离职后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机密。
二、结算金额
1.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结算金额)作为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的补偿金;
2. 结算金额以甲方到乙方账户的形式发放;
3. 乙方有义务在账户中留存甲方结算的金额,直至甲方全部款项结清。
三、法律效力
1. 本协议经乙方签字确认或者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均对本协议具有约束力;
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3.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必须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4.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视为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充分理解并同意执行;
5.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
甲方(公司盖章
一、无效条款:
本协议中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均无效。凡是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离职保密协议书
甲方(单位):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及技术秘密,以及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均属于甲方所享有。
第二条 乙方承诺,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员工)知悉上述秘密信息,也不得在离职后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三条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同意,未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人、顾问等。
第五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六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七条 本协议书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第八条 本协议书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在甲方工作期间年收入的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因本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住址:
: :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可以拒签。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可以拒绝签署。不过,即使拒绝签竞业限制协议,今后要是拿已经离职了的公司的商业秘密共享,造成权利人损害的,一样需要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造成较大损失的,还可能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要负刑事责任。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教育机构的离职协议范本怎么写才有效(离职协议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