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许律师,总共发布文章300篇。
1. 夫妻双方应当坦诚相待,尊重对方的意见,努力维护夫妻间的爱情和谐。
2. 双方应当在生活中互相信任,分担家务,共同承担维护家庭幸福的责任。
3. 双方应当维护婚姻家庭的尊严,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损害对方的权益。
4. 双方在生活中应当有礼貌,互相尊重,相互照顾。
5. 双方应当相互谅解,遇到冲突时应当采取和谐、协商的方式解决。
6. 双方应当互相帮助,共同创造家庭幸福,互相给予支持和鼓励。
夫妻AA制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一、双方共同声明:
1. 双方均为自愿参加夫妻AA制;
2. 双方在此特别声明,不存在任何强迫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情形;
3. 双方承认已经清楚地了解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条款并且对其具有完全的理解;
二、重要条款:
1. 双方都同意由双方协商决定,确定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方式;
2.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及义务;
3. 本协议一旦签署便立即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
4.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签字: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一、约定内容:
1.双方同意采用夫妻AA制作为支付费用的方式,即双方各买半。
2.双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夫妻AA制方式履行责任。
3.双方同意将AA制的费用用于以下用途:
(1)用于日常消费;
(2)用于购买家庭必需品;
(3)用于其他家庭支出,如孩子的学费等。
4.双方同意每月定期支付AA制的费用,且每月应支付金额不得低于(X)元。
5.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时,应及时补齐差额。
二、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导致另一方的损失,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同意,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三、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签署。
双方:
甲方:
乙方:
协议人(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维护家庭利益,推动家庭经济发展和内部稳定,体现合平公证的原则,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的时限及前提本协议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切经济从属关系从零开始。
二、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分配权利及责任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含工资、福利等一切收入)除本协议规定缴纳的费用外的资金(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资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必需每年按时缴纳(本协议内容中规定的男女双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各项公共费用(网费归男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时,需及时给另一方说明,但最迟不能超过当月月底。
(一)公用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男女双方各自承担50%,包括家庭公共储蓄金(每人每月1000元,可据实际情况,经夫妻双方协商可以提高,但最低不能低于500元)、水电气费用、卫生、物业费、房屋维修费等。
四、男女双方均承认,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夫妻经济AA制的全部记载,并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者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
五、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协议附件是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六、协议的修改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八、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协议人(男方):_______________协议人(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夫妻aa制协议怎么写有效(夫妻aa制协议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