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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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双方的详细信息:租赁双方必须写明各自的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便双方能够正常沟通。
二、租赁用地的详细信息:租赁用地必须写明具置、面积、土地利用权属性(国有、集体、私有)、土地用途、地类等。
三、租期:租赁期限必须写明,租赁期间内,租赁双方不得更改租赁合同的内容。
四、租金付款方式和时间:租金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必须写明,以便双方正常履行义务。
五、租赁双方权利义务:租赁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租赁方有义务保护租赁用地,不能擅自变更用地用途,有义务按时足额交纳租金,不能擅自转租,等等;承租方有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正常使用租赁用地,不得损坏租赁用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等。
六、违约责任:租赁双方应当就如何处理违约情况作出明确的约定,以便双方在出现违约情况时能够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七、争议解决方式:租赁双方应当就如何解决发生的纠纷作出明确的约定,可以是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
八、其他:租赁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条款,例如,对于租赁提前终止的条款,以及一般性的法律声明等。
一、地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地主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租户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
2. 租赁土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用途、权利等。
3. 租赁期限:一般是几年或者无固定期限,也可以是一期或多期。
4. 租金标准:一般是按当地基准地价*租赁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期限计算,也可以按当年土地实际使用收入来计算。
5. 交租方式:一般按月、季度或年交租。
6. 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包括土地双方的权利义务,如租赁期间租户不得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
7. 地租赁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条件,如地主依法要求补偿租户,租户未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等。
8. 合同纠纷解决: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金钱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地租赁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1. 合同必须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共同履行;
2. 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不能有歧义;
3. 合同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不得有任何强迫性质;
4. 合同必须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且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5.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效力,可以在法律上维护双方权益;
6. 合同必须履行其中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一、合同签订
1、双方当事人:甲方(出租方)和乙方(承租方);
2、租赁地点:位于(地址);
3、租赁期限:自(日期)至(日期);
4、租金:每月(数额)元,总计(数额)元;
5、租赁物标的:(描述);
6、签订日期:(日期)。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当将租赁物按照约定的要求交付给乙方;
(2)甲方保证租赁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欠缺或者瑕疵;
(3)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并保证不以租金收取延期的折扣。
2、乙方: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并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
(2)乙方有义务保管租赁物,负有主要的保管责任,不得在租赁物上加工、改造或者进行其他操作;
(3)乙方应当按时归还租赁物,不得拖延归还日期;
(4)乙方归还租赁物时,应当保证租赁物保持原样。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为拖欠租金的2倍;
2、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租赁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为拖延归还租赁物的2倍;
3、如果乙方损坏或者丢失租赁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为租赁物的全部价值。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调整本协议,但需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
甲方:重庆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倾倒管理,配合轨道交通建设的弃土消纳,根据北碚区及重庆市北碚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土地租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北碚区歇马镇石盘村观音岩组。
总面积约平方米(约亩),其界线详见双方核定认可的规划红线,该土地为性质为重庆轻轨建设施工用地,地形为沟壑,需大量填方,目前甲方已完善土地征用手续,权属为甲方。
第三条:使用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长使用期限,乙方应在前述使用期限期满之前至少壹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第四条:租用用途及收益:乙方负责筹建建筑垃圾消纳场,接受轻轨六号线建设弃土消纳倾倒和城南片区建筑垃圾倾倒。收益按碚府办发[]3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使用期间,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六条:使用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土层结构及影响轻轨建设,建筑消纳场投资及设施建设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投资遵循“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土地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在土地使用期间,水、电由乙方自行搭接,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使用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土地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使用,则续签使用协议。如协议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协议后,乙主遗留、村放在甲方出租土地内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土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无正当理由闲置达2个月;利用承租土地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
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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