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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引用地名有效吗怎么写(承包土地搞养殖合同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1-26 07: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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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包合同引用地名的有效性取决于承包人和受包人之间的双方协议。如果两方都确定需要引用地名,那么就应该将地名明确列入合同条款,并确认地名的正确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应当特别指出,承包合同中引用的地名所指地块的界限、使用权、承包权等许可权归属均不受影响。

承包合同引用地名有效吗怎么写(承包土地搞养殖合同怎么写)

承包合同引用地名的有效性取决于承包人和受包人之间的双方协议。如果两方都确定需要引用地名,那么就应该将地名明确列入合同条款,并确认地名的正确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应当特别指出,承包合同中引用的地名所指地块的界限、使用权、承包权等许可权归属均不受影响。

养殖协议承包用地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甲方(出租人):

二、乙方(承包人):

三、约定土地:

四、承包期限:

五、承包费用:

六、承包内容及责任:

七、违约责任:

八、损失赔偿: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

兹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养殖协议承包用地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双方:合同甲方为养殖土地承包方,乙方为承包方。

二、合同内容:1.甲方将提供养殖土地,占地面积及位置明确;2.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用;3.乙方有权使用该土地进行养殖,但不得违反当地法律法规;4.乙方必须妥善维护该土地,不得环境;5.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6.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三、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未能提供承诺的养殖土地,则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2.如果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承包费用,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果乙方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养殖用地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 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及《关 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字发[ ]220号)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 (其中:耕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作为养殖用地。其四至范围是:东:;南:;

西:;北:_____( 详见宗地图)。

二、养殖用地的使用期限为2年,有效期限自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批准核发《养殖用地许可证》之日起算起。

三、按照《武威市国土资源局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应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 ,币大写:_____( 收费标准为每年2元/平方米)。

四、乙方要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在接到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批准核发的《养殖用地许可证》后,经怀安国土资源所放线定界后方可使用土地,只能修建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且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或进行其他损

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否则,按用地论处。

五、乙方在养殖场内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疫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等附属设施属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需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六、乙方在使用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土地,必须在用地期满前2个月内向武威市国土资源局怀安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延续申请,并办理用地延续审批手续;如再不需使用土地,在用地期满后,无条件自行拆除搭建的简易建(构)筑物,清理废弃物。占用耕地的,应在用地期满后3个月内恢复种植条件,占用其他土地的,应在1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后交归甲方。

七、已批准的土地在使用期间,如遇国家或集体建设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交出土地,并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

八、养殖用地使用期满后,乙方拒不办理延期手续,又不履行复垦义务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归还土地,并处罚款。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怀安国土所各执一份,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 (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农业养殖用地如何申请?

你好根据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现将你所提出的问题简要答复如下: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乡(镇)国土所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四、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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