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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收条怎么写有效(怎样写定金收条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0-27 15: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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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定金收条双方确认。

定金的收条怎么写有效(怎样写定金收条有效)

定金收条

一、双方确认:

本收条是由买卖双方就某项合同事宜而达成的一份定金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信息:

卖方:XXX;联系人:XXX;:XXX。

三、买方信息:

买方:XXX;联系人:XXX;:XXX。

四、定金信息:

定金金额:XXX元;定金付款方式:XXX;定金支付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五、定金使用:

1. 本定金用于表明买方对本次交易的真实意向,买方在收到定金后有义务按照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进行交易。

2. 卖方在收到买方定金后,有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应义务。

3. 如果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卖方有权将定金作为违约金。

六、双方声明:

1. 双方已经阅读并同意本收条内容,本收条一经签订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收条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本收条与合同有冲突,以合同内容为准。

卖方: XXX

买方: 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买房合同定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收条内容要求:

1. 定金收条应包含定金金额、收取日期、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等基本信息;

2. 收条应注明定金的用途,以及定金的返还条件;

3.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也应尽量明确地列出;

4. 各方签字或盖章,保证收条的有效性。

二、定金收条的格式要求:

1. 定金收条的格式应该严谨,清晰明了,信息完备;

2. 用正式的字体,正确书写,不得有空格,不得有遗漏;

3. 收条中对定金的用途、返还条件等,应该明确有效;

4. 各方签字或盖章,保证收条的有效性。

买房合同定金应包括的条款:

买房付定金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信息: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二、房屋信息:地址、性质、面积等

三、付款方式:买方应当支付定金多少元,定金金额占购房总价的比例,以及是否有违约金

四、交付时间:买方应当在何时将定金转入卖方账户

五、违约责任:如果买方未能按照协议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卖方的损失

六、其他条款: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法律效力等

七、双方签字:买方、卖方

租房合同定金担保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扩展:买安置房合同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房屋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一)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房屋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二)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房屋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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