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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委员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劳动欠薪承诺书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7-03 0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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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村上委员承诺书要有效,一般应包含以下几点内容:申明:申明承诺书的发起人及接收人,清楚表明这份承诺书的发起者及接收者。

村上委员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劳动欠薪承诺书怎么写才有效)

村上委员承诺书要有效,一般应包含以下几点内容:

一、申明:申明承诺书的发起人及接收人,清楚表明这份承诺书的发起者及接收者。

二、承诺内容:具体说明村上委员的承诺内容,要清楚明确,不能笼统,应该说明具体的承诺事项,并签署委员的名字,以表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意愿。

三、有效时间:承诺书的有效时间应该明确,以便在有效期内有效实施。

四、结束条款:承诺书签署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结束条款,以表明双方都有真实意愿共同遵守承诺书的内容,并遵守有效期的规定。

劳动委员承诺书应涵盖如下条款:

劳动欠薪承诺书有效写法如下:

一、标题:

在此确认,本人[姓名]承诺支付劳动者[姓名]的欠薪。

二、承诺函中的内容:

1、本人[姓名]承诺支付劳动者[姓名]的欠薪;

2、本人确认已经收到该劳动者的催讨通知,并承诺在收到该通知后支付欠薪;

3、本人承诺支付欠薪总额为[金额],并将按时以[方式]支付;

4、本人承诺如未能按时支付欠薪,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本人姓名]

乙方:[劳动者姓名]

劳动委员承诺书应包括的条款:

村委会委员承诺书应该包含以下几点:

一、基本信息:村委会委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

二、任职资格:应当明确村委会委员是否具备法定条件或条件,以及在村委会中应具备的职责和义务。

三、村委会委员的宗旨:村委会委员应当为了更好的发挥村委会的作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牢记村委会的宗旨而不渝。

四、村委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村委会委员应当尽心尽力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坚守村委会的职责和义务,秉持正义原则,推动村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遵守法律:村委会委员应当尊重中华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法律,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六、保密义务:村委会委员应当对村委会内部事务保密,不得将有关信息外泄,尊重村民的隐私权。

七、其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村委会委员的承诺书内容,使其更加完善。

工会委员服务承诺书范本示例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和以及其它相关法规履行工会工作职责。

2、指导基层工会工作,了解职工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送温暖为载体,关心救助困难职工。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基层工会的管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典型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5、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按规定完成工会经费上解任务。

6、完成县委、县交办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服务内容

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职工的维权、困难职工的帮扶、经费的收缴和上解、劳模的管理和慰问、职工的互助保险、工会的教育培训、县委、县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服务对象

全县基层工会、广大职工

四、服务承诺

1、切实做好基层工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会的”的建会原则,力争全县非公企业的组建率达到90%以上。

2、切实抓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20__ __ 年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走访慰问,救助、困难职工。九月份,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救助困难子女上大学。

3、切实做好职工维权工作。按照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要求,不断完善维权机制,热情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处理。

4、切实做好劳模的推荐和管理工作。在“五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劳模,并发放慰问金。

5、切实抓好职工互助保险工作。做到关心帮助大病职工,切实解决他们实际困难。

6、切实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并按规定完成工会经费上解任务。

7、切实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大力建设“职工书屋”深化和谐企业,和谐单位文化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8、圆满完成县委、县交办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__ __ 年__ 月__ 日

扩展:劳动合同免责承诺书?

一,如果劳动合同的免责责任书,违背了合同订立的条件(平等、自愿),那么该责任书至始无效,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于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  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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