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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呢(劳动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3-02-01 19: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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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铁路安全承诺书是一种表明持之以恒改进安全工作的文件,应当经过认真考虑,写出有效、具体的承诺。下面是铁路安全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的建议。

铁路安全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呢(劳动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

铁路安全承诺书是一种表明持之以恒改进安全工作的文件,应当经过认真考虑,写出有效、具体的承诺。是铁路安全承诺书怎样写才有效的建议:

一、确定安全承诺内容

1. 明确承诺的方向:要求铁路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科学安全管理,全面健全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监督机制,不断改进安全状况,保障安全生产。

2. 确定具体承诺内容:如实施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安全文化建设等。

二、确定有效实施机制

1. 明确实施责任部门:由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落实承诺的实施。

2. 设定实施目标、时限:确定实施的具体目标和时限,使承诺更加有力。

3. 建立实施检查机制:建立实施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确保承诺的落实。

三、签署安全承诺书

1. 确定签订方:铁路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并负责保证承诺的有效落实。

2. 确定承诺书内容:将上述内容完整地写入承诺书,以便随时查看和检查。

3. 核对承诺书:确认承诺书内容无误后,由签订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安全承诺书的写作有许多细节,以上只是一般的写作建议,具体要根据铁路企业实际情况来考虑和设计,以保证承诺书的有效性。

劳动承诺书的注意事项:

一、定义铁路安全承诺书:

铁路安全承诺书是由铁路运输企业和社会各界组织签署的一份安全承诺文件,旨在落实铁路安全促进措施,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铁路客运安全。

二、铁路安全承诺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铁路运输企业承诺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隐患,提升安全水平。

2. 铁路运输企业承诺重视安全教育,建立多层次的安全培训体系,持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技能水平。

3. 铁路运输企业承诺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铁路客运行车设备和运行路线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客运安全。

4. 铁路运输企业承诺不断改进组织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

5. 铁路运输企业承诺建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与社会各界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获取安全信息,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三、总结

铁路安全承诺书应当明确运输企业的安全承诺,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客运安全。具体来说,它应当包括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组织管理和安全信息共享。

劳动承诺书应包括的内容:

1、劳动承诺书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内容;

2、劳动承诺书应明确标明劳动关系双方的名称(或姓名)、住址、;

3、劳动承诺书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4、劳动承诺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约定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行为准则;

5、劳动承诺书应当明确劳动关系的期限,以及期满后的处理方式;

6、劳动承诺书应当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并将原件保存以备证明。

无劳动纠纷承诺书范本示例

_____________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贵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人承诺,在与贵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本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尚未解决的劳动法律纠纷及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在贵司正常工作的利益纠纷。

二、本人承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可能影响本人在贵司正常工作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或其他相关条款。

若上述承诺不属实,导致贵司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本人承诺本人将独立解决前述纠纷及承担全部责任,贵司有权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贵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进行全额赔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扩展:劳动合同免责承诺书?

一,如果劳动合同的免责责任书,违背了合同订立的条件(平等、自愿),那么该责任书至始无效,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于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  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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