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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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东和租客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保证安全。
2、租客有义务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侵犯房东及其他租客的合法权益。
3、租客应当保持室内设施及物品的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或损坏。
4、租客不得在出租房内进行危险、活动,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租客将承担法律责任。
5、租客应当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不得进行吸烟、抽烟等活动。
6、租客不得将出租房用作商业活动场所,也不得将出租房出租给他人。
7、租客应当妥善保管钥匙,遗失及损坏钥匙需要由租客负责赔偿损失。
8、租客应当按时交纳房租,如逾期不交纳房租,将承担相应责任。
一、出租房安全条款
1. 租客应对室内设施、物品的使用负责,如有任何损坏,需要租客承担相应的费用。
2. 租客可以在出租房里合理使用电器,但不得擅自携带外来电器使用。
3. 租客不得在出租房中进行任何危险活动,如焊接、油漆等。
4. 租客必须遵守当地的安全法律法规,如禁止吸烟、携带、等。
5. 租客不得将出租房作为营利性活动的场所,否则会被收回出租资格。
6. 租客应保证出租房的安全,一旦发现有任何可疑情况,应立即通知房东。
7. 在租客退房时,应当按照房东的要求进行退房程序,并确保室内设施、物品没有损坏。
出租房安全条款应包括:
1. 出租房的所有人必须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使用房屋;
2. 出租房的所有人应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利,不得进行非法侵入、侵犯他人隐私和财产;
3. 出租房的所有人应保证安全使用水电,不得擅自拆卸或改变安装的电器设备;
4. 出租房的所有人应保管好钥匙,不得将钥匙复印或传授给他人;
5. 出租房的所有人应在房间内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做出有损房屋安全和整洁的行为;
6. 出租房的所有人应遵守当地的禁止和限制行为,并尊重当地文化习俗;
7. 出租房的所有人应注意安全,不得私自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8. 出租房的所有人应当及时报告房屋安全事故,并协助当地部门调查处理。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为安全、合理使用燃气,防止燃气使用不当造成事故,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后自愿签定此协议书:
一、承租方保证严格遵守油田安全使用天然气各项管理规定。
二、严禁承租方改变用途、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增装、改装、拆除、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等违章用气行为。
三、承租方保证做到使用安全合格的燃气热水器,严禁带病工作。
四、承租方使用天然气时做到严格按照“三先三后,八不准,两紧一通”的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燃气热水器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确保用气厨房内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五、承租方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必须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使用,并保证做到在逆风天气时禁止使用。
六、承租方保证不使用各种天然气炉具取暖,不在厨房炉具周围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七、出租方应保证房屋出租前燃气管线、阀门、炉具等设施无缺件、损坏、漏气等现象。
八、停止用气后承租方应及时关闭天然气总阀门和燃具开关,以防天然气发生泄露。
九、此协议书经出租房屋用气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字后生效。
十、如承租人变更,出租方需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并重新签 定协议。以上条款出租方和承租方需按照各自职责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协议内容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和 承租方按协议内容承担一切后果。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出租房屋详细位置:
协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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