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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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停工停产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的身份:
1. 合同一方:建筑工地业主或者法定代表人;
2. 合同另一方: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二、详细的建筑工地停工停产条件:
1. 建筑工地的总体情况;
2. 停工停产的原因;
3. 工程进度的安排;
4. 责任方的承担;
5. 违约责任处理;
6. 法律效力等。
三、签字:
双方应当在合同末尾正式签字,至少有一方应当在合同上签字,以示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使其有效。
一、前言
1.1本协议书(简称“本协议”)由乙方(供货方)和甲方(需货方)签订,以确保两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供货条款
2.1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货物需求,乙方应当及时供应,并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交货。
2.2乙方供应物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保证其质量合格,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及时给予补救。
2.3乙方供应的物资应当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及数量进行供应,如有差异,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三、价格及支付
3.1乙方提供的物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收取费用。
3.2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提供的物资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物资或提供质量不合格的物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赔偿;
4.2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提供的物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争议处理
5.1本协议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六、其他
6.1凡是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签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一、目的
1. 为了提高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保证工程质量,本次培训旨在对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2. 为了检查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的学习效果,评价培训的有效性。
二、内容
1. 对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进行培训;
2. 评估培训效果,包括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的综合能力、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等;
3. 收集施工人员对培训效果的反馈,分析反馈结果,以此发现培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三、考核方法
1. 问卷调查:通过设计问卷,询问施工人员对培训的满意度;
2. 应用测试:对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进行技能考核,以检验他们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
3. 现场考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措施得到遵守。
四、总结
1. 根据培训内容、考核方法等,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并指出不足之处;
2. 根据反馈结果,提出改进方案,以提高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质量;
3. 充分利用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确保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_____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_____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建筑工地科学精准防控,制订此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四方责任
(一)属地街镇管理责任。属地街镇应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管理和督促责任,将建筑工地全数纳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建设、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房修、拆房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协助属地街镇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三)工地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疫情防控首要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监督责任主体。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应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
(四)工地现场人员责任。工地内现场所有人员应按照《中华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服从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遵守疫情防控对于个人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
四、应急防控体系
(一)工地疫情防控小组
建筑工地应成立工地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镇主管部门、防控办。分包单位应设置专人与疫情防控小组对接,服从工地疫情防控小组的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管理。
(二)疫情防控方案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过程实施、应急处置、属地街镇主管部门及防控办联系人员和等关键环节。
五、总体要求
(一)三色管理
建筑工地实行三色管理,常态化施工时为绿色工地,当出现流调密接、次密接、出院出舱返回人员回工地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出集中隔离点返回工地进行5天居家隔离的,工地赋橙色;当出现核酸阳性、核酸异常、抗原阳性等突发事件时,工地赋红色。
(二)封闭式管理
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尽量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流动,应严格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和流动管理。
(三)全员定期检测
建筑工地所有现场人员应全员做好定期检测工作,服从属地街镇核酸检测的具体工作安排且不低于每48小时检测1次的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抗原检测的具体工作要求。
(四)值班值守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开展每日安全,做好记录。
(五)密切关注形势变化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及时根据市委市及相关疫情防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更新完善疫情防控方案。
(六)及时学习防控要求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及时梳理疫情期间相关专题会议精神和管理文件,并做好学习、交底和归档工作。
(七)全员实名制
工地应将有劳务或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全数录入实名制系统,并对现场人员进退场以及涉疫状态同步在实名制系统中予以更新和标注。
(八)分区管控
建筑工地划分为生活区、工作区(含办公区、施工区)、临时隔离区,临时隔离区与住宿区、办公区之间应有明显硬隔离,且应符合消防要求。
六、人员管理
(一)人员进场管控
1.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体温≥37.3℃的,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健康码为绿码的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进场时进行实时抗原检测,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进场。
2.工地新进场和返岗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进场时进行实时抗原检测,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进场。
3.居住在工地内临时外出人员、居住工地外通勤人员,每次进入工地时都要查验人员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
4.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人员、第三方、参建方企业人员、小业主代表、部门人员等临时到访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进场后应按照事项(职责)在固定路线和工作区域开展工作,工地应由专人接待,并做好全程活动轨迹记录。
(二)人员出场管控
1.绿色工地人员可以在有管控条件下进出工地,出工地要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告。
2.橙色工地临时隔离区内人员不得外出,临时隔离区外人员如需离开工地,应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后方可离开。
3.红色工地人员实施全封闭管理,除保供人员外非必要不外出。
4.人员出场后再回工地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加即时抗原阴性证明。
(三)现场人员管理
1.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应将所有现场人员全数录入实名制系统,其中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中应包括有关的身份信息、核酸信息、抗原检测信息、务工经历、培训经历、工资支付等信息,并与工地信息匹配绑定。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做好“一人一档”,由专人专职负责所有现场人员的健康档案,每人档案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沪时间、交通方式、中转信息、有无与疫区重点人员接触史、健康状况、进退场时间等关键要素信息。
3.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交底,教育交底应包括疫情防控对于个人的要求、防疫知识、健康监测、作业、住宿、用餐、出行等具体要求,并做好教育交底记录。
4.工地人员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均应佩戴N95/KN95口罩。
5.工地出入口安保人员、食堂采购人员、隔离点管理和送餐人员等风险较高人员对外接触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七、出入口管理
(一)设置
1.出入口应布设场所码,鼓励设置数字哨兵、红外线测温仪或热成像测温仪,应设置通行门闸和,并且必须保证门闸只能由值守人员开闭,每个出入口应设置专人24小时值守。
2.出入口应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抗原试剂、体温枪、隔离衣或防护服、N95/KN95口罩、消毒湿巾或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剂、护目镜等)。
3.出入口附近应设置车辆进场过渡区。
(二)管理
1.值守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与考核,培训内容应包括:防疫基本知识、人员分类管理要求、防疫用品使用方法、疫情应急处置要求等。
2.所有外来车辆应先进入过渡区,由专人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其中物资材料卸货交接时应尽量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八、生活区管理
(一)一般要求
1.生活区内居住人员宜按照300人为一个管理单元网格化分区划块,每个区块中单独设置就餐场所、卫生间和盥洗间等,现场无分割条件的,应分时段分批进行就餐、洗漱等聚集活动。
2.生活区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基础上,应仅开放一个出入口,设立值班人员,落实进出管理要求。
3.住宿区集中设置在工地以外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应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参照本指南关于生活区管理要求,并按社区管理标准服从属地管理安排。
(二)住宿区管理
1.住宿区按照人均使用面积≥4㎡要求合理安排住宿人数,且房间应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
2.工地出入口安保人员、食堂采购人员、隔离点管理和送餐人员等风险较高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分开居住。
3.宿舍内禁止人员大量聚集活动,并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
(三)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持证上岗。
2.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
3.食堂严禁采购来源不明、野、或无检疫证明的原材料,餐厅严禁生食用品与熟食混用。
4.食堂提供的食物每餐应留样,留样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
5.工地应根据食堂大小及就餐人员数量,分批就餐。宜采用分餐制,单人单桌或宿舍内分批用餐,保证就餐时单人独格或采用派餐制度。
(四)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管理
1.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应加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及时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
2.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应加强开窗通风,通风不良的应设置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
3.生活区应尽量配备感应式水龙头及感应式消毒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九、工作区管理
(一)办公区管理
1.应优先使用网络办公及电子文件,减少面对面交谈及纸质文件递送。
2.应严格限制会议人员数量,线下会议不得超过30人,并且入座应间隔1米以上。
3.会议时间不宜过长,建议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二)施工区管理
1.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分区、分班组作业模式,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适当的作业距离。
2.作业区域的人员以班组为单位,做到作业人员进退场全覆盖全掌控。
3.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每日在作业现场督查不少于2次,与作业人员同步上下班。
4.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露天空旷场所作业,避免或减少有限空间内或聚集作业。
5.施工升降机轿厢等人员聚集场所,应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且每批运送人员不得超过9人(含司机)。
十、临时隔离区管理
(一)加强专项管理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制定临时隔离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应急启用流程,并落实专人负责。
2.遇到疫情突发事件时,对于核酸阳性、核酸异常、抗原阳性、密接及转运回流人员落实1人1间独立住宿,次密接、返岗和新进场人员按照每人不少于5平方米标准落实住宿,每间不超过4人,尽量分散居住,不同类型人员不得混居。
3.临时隔离区应由专人值守管理,实施无接触配送三餐及饮用水,收集物并按照涉疫垃圾处置。
4.在隔离人员离开后立即组织局部消杀,待临时隔离点所有隔离人员离开后进行全面(终末)消毒,确保下次使用安全。
(二)规范标准设置
1.建筑工地应提前设置临时隔离区,与住宿区、办公区之间有明显分隔,且保持适当防疫距离。
2.临时隔离区安置房间数量应满足以下标准:300人以下工地临时隔离区内安置房间不少于2间,300人到1000人工地不少于4间,1000人及以上不少于6间。
3.现场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制定预案,提前与属地对接落实好工地外相关临时隔离场所。鼓励企业统筹资源,设置企业层面临时隔离区,用于安置承建项目的隔离人员。
(三)提升基本配置
1.应设置系统,确保临时隔离区视频全覆盖,实时掌握临时隔离区内管控情况。
2.临时隔离区内房间应设置物资缓冲区,所有生活和防疫物资应进行消毒并静置不少于30分钟。
3.房间内应设有独立卫浴,并应配置床铺、风扇、电源插座及其他必要生活家居用品和消毒液、口罩等基本防疫物资。
十一、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管理
(一)检测管理
1.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均应服从属地街镇和属地防控办关于核酸检测筛查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核酸检测时间、频次、组织和结果获取。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充分利用核酸检测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在属地街镇和属地防控办筛查的基础上,组织现场人员每48小时核酸检测1次。
3.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均应按照不低于每天1次的频次进行抗原检测。
(二)组织要求
1.核酸检测(包括属地安排和自行安排)应上门采样,禁止不同工地人员混合检测。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统一组织工地所有人员网格化、精细化有序参加采样,避免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3.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落实专人负责抗原检测管理,确保所有人员规范检测。
十二、消毒管理
(一)管理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健全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至少配备1名消毒人员专门负责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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