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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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如合同双方)有义务不公开和不向第三方披露有关的保密内容。具体而言,在保密条款中,双方当事人应尽其所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对该保密内容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外部使用、访问或泄露;
2. 限制访问该保密内容的人员,并确保这些人员在获得访问之前已知晓有关保密义务;
3.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内容;
4. 妥善保管该保密内容,以及
5. 不将该保密内容用于其他目的,除非经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同意。
保密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为了保护保密信息而签订的一种协议。在书面保密协议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声明:声明双方或多方均认可保密信息的性质,并明确双方或多方各自的义务。
2. 保密范围:明确被保护的信息的范围,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技术文件、生产工艺、研况等。
3. 保密期限:约定双方或多方保密的期限,一般以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4. 违约责任: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如双方或多方违反协议约定而泄露机密信息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5. 特别约定:根据不同情况,可就保密条款订立特别约定,如获取信息的途径,支付费用等。
答:一份有效的国企法律顾问保密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顾问声明:顾问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国企受聘事宜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签约双方的商业情况、有关客户的财务、会计、、经营、市场营销或其它商业信息等。
2、签署者的权利:顾问承诺不利用与国企有关的任何信息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利用任何保密信息开发或使用与国企竞争的产品和服务,不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并须履行国企提供的保密承诺书,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如有违背将承担法律责任。
3、国企的权利:国企有权要求顾问按时交付所提供的服务,有权要求顾问履行保密义务,并有权查看顾问的保密文件,有权拒绝任何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
4、维护方式:双方应当尽其所能维护有关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双方知情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将有关保密信息转移至任何其它组织或个人。
5、有效期限:本保密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国企与顾问合作工作完成之日止,保密义务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国企与顾问合作工作完成之日止,此期间内,任何一方保密义务不受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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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年 月 日
可分为:出国保密承诺书、离岗保密承诺书、3涉密会议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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