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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调解书怎么写有效(仲裁庭和解建议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0-22 14: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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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仲裁庭调解书的内容要清晰:仲裁庭调解书的内容要清晰:仲裁庭调解书应明确标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要有明确的事实说明,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仲裁庭调解书怎么写有效(仲裁庭和解建议怎么写才有效)

一、仲裁庭调解书的内容要清晰:

1、仲裁庭调解书应明确标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及;

2、要有明确的事实说明,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各项协议的具体内容应予以详细说明;

4、要有明确的调解效力,明确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关系;

5、要有明确的签字方,明确双方对调解协议的同意程度;

6、要有明确的签字日期,明确调解协议的生效日期。

二、仲裁庭调解书的程序要正确:

1、由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调解申请,应首先提交给仲裁庭,仲裁庭应及时将调解申请答复给双方当事人;

2、仲裁庭集双方当事人参加仲裁庭调解会议,在会议中可以讨论双方提出的调解要求及条件,并就双方提出的调解要求达成协议;

3、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有仲裁庭审核并签署调解书,使调解协议及时生效;

4、仲裁庭应将调解书复印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以确保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知情权;

5、调解协议生效后,仲裁庭应及时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以使调解协议得以执行。

仲裁庭裁决书调解书应包括的条款:

1、仲裁庭和解建议的写作要求:应该具有明确的逻辑性,要有充分的理由来说明当事人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的行动。首先,要对争议的事实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并根据事实的真实性及存在的法律依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要结方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个具体的、可行的解决方案;最后,要清晰地指出这种方案在解决纠纷时的优势及可能存在的不足。

2、综上所述,仲裁庭和解建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①阐述争议事实;②分析争议事实,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③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④阐明解决方案的优势及可能存在的不足。

仲裁庭裁决书调解书必要条款:

劳动仲裁调解裁决书是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的一致意见或调解协议,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签发的文书。要使劳动仲裁调解裁决书有效,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裁决书标题:应当明确裁决书的名称,如“劳动仲裁调解裁决书”等;

(2)当事人情况: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等;

(3)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应当详细说明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事实、有关法律依据及调解协议的条款;

(4)裁决结果: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明确裁决的内容,包括调解协议的执行期限、支付金额、违约责任等;

(5)仲裁机构信息:应当注明仲裁机构的名称、地址、等;

(6)签发日期:应当注明裁决书的签发日期,以便确定调解协议的生效日期。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范本示例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 ]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

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1)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2)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法院依法,撤销。

此致

敬礼!

中级法院

申请人20xx年2月x日

扩展:仲裁决定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

仲裁决定书决定的是与仲裁有关的程序事项,仲裁决定书一经作出就生效,当事人必须执行。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经过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作出的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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