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股权激励怎么写有效(股权激励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1-20 09:46:06
  • 15
导读: 的奖励方案的奖励方案要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即受益者,一般是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制定奖励激励方案,明确具体的激励指标,如企业绩效、市场份额、利润水平等,以及奖励的金额、时间等情况。

股权激励怎么写有效(股权激励条款怎么写)

的奖励方案

1. 首先,要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即受益者,一般是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

2. 其次,制定奖励激励方案,明确具体的激励指标,如企业绩效、市场份额、利润水平等,以及奖励的金额、时间等情况。

3. 然后,设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激励方案的执行,并给予及时有效的反馈,以保证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4. 最后,对于股权激励方案,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证激励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合同激励性的注意事项:

股权激励条款是指企业和其雇员签订的协议,以确保员工受到合理的股权激励。

一、定义

1. 关于股权激励条款:本条款旨在通过对员工提供股权激励,促进员工参与公司的成功,并为公司的发展和业绩带来长期利益。

2. 权益股类型:权益股包括股票期权、衍生性金融工具、股票登记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等。

3. 股权激励方式:股权激励方式可以通过购买、派发、抵押、赠与、租赁或其他方式提供给员工。

二、激励标准

1. 激励标准:激励标准应明确表示提供股权激励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激励权益股的数量、价值、授予时间和期限等等。

2. 权益股的期限:权益股的期限应明确表示,一般不得超过10年。

3. 股权激励的有效期:股权激励的有效期应当明确表示,一般不得超过5年。

三、使用条款

1. 使用条款:激励股权的使用条款应明确表示,包括但不限于权益股的转让权、投票权、再融资权、权、股权参与权等等。

2. 转让权:授予股权激励的股东应享有转让权,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投票权:授予股权激励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投票行为,但前提是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约束责任

1. 约束责任:授予股权激励的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权激励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违约责任:如果股东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合同激励性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定义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是指公司向关键人员提供的一种股权奖励,该奖励通常是以股权的形式提供的,但有一定的规定,对于接受该奖励的个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能卖出这笔股权,以此来保障公司和员工之间的稳定关系。

二、制定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要点

1.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目标:公司应该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目标,包括激励的对象、限制的时间、报酬的金额和分配的股份等;

2.确定奖励的原则: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方案中明确奖励的原则,如奖励的范围、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方式等;

3.确定激励期限:公司应当制定激励期限,比如激励期限多长时间内不能卖出股权,以及如果在激励期内未能达到指定目标时应采取的措施;

4.对受激励员工进行风险披露:公司在提供股权激励时应当对受激励员工进行风险披露,以使员工清楚股份的收益以及收益的可能性等;

5.定期评估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应当定期评估股权激励方案,以确保它对激励员工有效,并且能够帮助公司长期发展。

三、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性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能够有效地激励关键员工,达到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从而促进企业长期发展。此外,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还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股东关系,从而避免受激励员工过早退出的风险。

限制性股权激励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照甲方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就乙方参与甲方股权激励计划,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股权激励方案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8万股。

这所谓“8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公司总股本有多少?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一、前提条件

1、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在甲方公司部门任之职。

2、经甲方行政部按照甲方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有参与该计划的资格。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风险提示: 不管怎么讲,激励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计划、达到发展目标才是目的。

所以股权激励制度和实施办法一定要结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本人、本部门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办法来制定和兑现。

离开了这一条,再好的激励手段也不会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

二、限制性激励权利的考核与授予

1、由甲方的行政部按照《激励计划》及《绩效考核办法》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激励权利数量。

2、如果乙方考核符合条件,甲方在考核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出《限制性权益确认书》(“分红权”或“期权”)。

3、乙方在接到《限制性权益确认书》(注明“分红权”)后,同意分红权激励部分的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执行期权计划的入股资金,不进行现金分配;并于______天内签字返回行政部;逾期不签回,视为乙方放弃本次确认书中的全部权利。

4、乙方在接到《限制性权益确认书》(注明“期权”)后______天内签回行政部并实施,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次确认书中的全部权利。

乙方分红权累积的收益不足以购买所对应的出资额时,则可自筹或向公司借款,如果向公司借款需取得股东大会同意。

三、限制性权益的权利与限制

1、乙方取得的公司或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将设定锁定期,锁定期自取得日(工商登记日)起为______年;若锁定期结束或为结束时,公司启动上市,则锁定期按《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权在锁定期间依法享有投票权、表决权与分红权。

3、未经股东会同意,乙方持有的分红权或锁定期间的限制性股权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当甲方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权利进行相应调整。

5、乙方的行权和退出依照国家法规、《激励计划》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6、在行权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的限制性权益转为公司注册股。

四、本协议书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

(1)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2)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发生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业务的行为。

(4)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5)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2、公司《激励计划》的中止或终止导致本协议的终止。

3、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4、当事人协商协议终止。

5、本协议终止后的权益按《股权激励实施细则》处理。

五、聘用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对乙方聘用关系的承诺,甲方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员;且不能打听关于其他人员的激励信息。

如有该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废止本协议并无条件收回所授予的权益。

七、争议与法律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实施细则》已涉及的内容,按《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实施细则》未涉及的部分,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规章解决。

公司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2、乙方违反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激励计划中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与乙方的激励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均可通知甲方终止股权协议,但不得附任何条件。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法院解决。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地: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授予激励性股票是什么意思?

股东为达到所持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实行的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代表股东与以经营者为首的激励对象签订协议,当激励对象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或因为业绩增长、公司股价有一定程度上涨,公司以一定优惠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或授予其一定价格在有效期内购买公司股票,从而使其获得一定利益,促进激励对象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

原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再加上对发行股份要求比较严格,因此,中国一直缺乏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政策环境。2005年以来,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并且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情况下可以收购公司股份,这为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提供了政策、法律环境。截止2008年底,30余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获批。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