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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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劳务合同范本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当事人的标识: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全称、住所、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劳务内容:清楚明确地说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劳务内容,以及乙方应当提供的劳务程度。
三、甲方责任:清楚明确地说明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的义务。
四、乙方责任:清楚明确地说明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的义务。
五、付款条款:清楚明确地说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付款时间等相关条款。
六、违约责任:应当明确规定双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负有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明确规定双方对于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等。
八、其他约定:应当明确双方关于劳务合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约定事项。
厂区雇佣劳务人员搬家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乙方(即劳务人员)和甲方(即厂区)共同签订。
二、 劳务内容:乙方承诺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搬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搬运物品、装卸物品、清理废弃物等。
三、服务时间: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劳务。
四、服务费用: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完成情况,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务费用。
五、责任承担:乙方应对搬家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应就本合同的内容及执行约定认真履行,如有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劳务分包合同双方承诺按照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我国劳动关系和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3、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不得利用劳务分包合同进行洗钱、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如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费,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5、劳务分包合同期满前,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延期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及附件的修订、补充和变更,均需要双方书面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所有事宜另行约定的,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搬家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搬家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搬家搬出地点:
搬家搬到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车型:_____________
四、签订搬家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预定搬家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五、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标准包装。也可由乙方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六、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一般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验,逾期未收货,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用。
八、包装运输总费用:____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已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余下金额: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并验收完好后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___
九、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
公司因为房租到期或是其他因素而搬迁也有可能,很多员工的家里离公司比较近,一旦公司搬迁自己势必要离家比较远,这时候就不想要跟着公司去而离职了,离职非本人意愿,那么,公司搬迁距离多远算赔偿标准?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各地司法实践,企业搬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享有经济补偿金。
不属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情形的,本人不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
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此后的实际履行当中工作地点也得以常态化固定。企业搬迁,属于企业战略性、长期性的经营或办公场所的重大长期变更,势必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造成重大影响,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更。
企业搬迁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应定性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以保护劳动者在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受到不利影响。但是,协商一致变更的原则,并不完全适用于劳动者工作地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所有情形,企业的经营自在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跨越协商一致的形式原则,企业搬迁系因客观迫切需要无需征得员工实质上同意,司法实践中亦对协商一致原则做限制性解释与适用。
公司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改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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