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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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保证金的定义
投标保证金指的是投标人为参加招标活动而向招标人交纳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抵押,用以保证投标人有效履行其所竞标的相关义务。
二、投标保证金的作用
1、确保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保证金能够有效地确保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并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
2、保障招标人利益:投标人如果撤回投标或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直接扣取投标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三、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条款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由招标人指定,一般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定;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一般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投标保证金一般在招标结束后2-4周内退还,退还方式和缴纳方式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扣取:如果投标人撤回投标或不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扣取投标保证金以补偿损失。
施工保证金条款:
一、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将施工保证金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施工保证金金额为(金额)。
二、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施工,如果甲方违反约定期限,乙方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施工保证金,用作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补偿。
三、甲方完成施工后,乙方验收合格后,应当立即将施工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四、施工保证金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乙方承诺不将施工保证金作为自己的资金使用。
五、本条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材料招标投标保证金条款:
一、参与招标投标的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由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收到。
二、参与投标单位需要提交保证金账号及金额,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保证金汇入招标方指定的账号,以便招标方确认投标人是否缴纳保证金。
三、投标截止日期后,招标方将对所有投标书进行审核,确定中标后,招标方将退还非中标投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的第7天内退还给中标投标单位。
四、如果中标投标单位未能按照条款和时间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招标方有权扣留中标投标单位提交的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或者作为补偿金。
五、本条款自投标报名表发出之日起生效,直至投标截止日期。
工程名称:
甲方:
甲乙双方就 工程施工保证金事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权利,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工程施工保证金币共计____________元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2、乙方交存的上述工程施工保证金甲方保证只能用于工程施工期内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民工工资拖欠及工程施工结束后返还乙方,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工程出现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不合格,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修复、返工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工程施工保证金中支付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修复后的工程出项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工程出现工程进度问题。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就延误的工期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周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若擅自变更设计导致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超过30天的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
5、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施工。因乙方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6、乙方不得有层层转包和无资质承包的出现。不得随意招用零散工,在建设施工时违规,为降低成本,互相挤压劳务费,拖欠工人工资。
7、返还保证金。擅自违规转包者将扣除全部保证金;擅自减省工料其所造成损失的金额将与保证金相抵扣;在查验或验收不合格,且在通知期限内违规办理,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额外费用或惩罚性金额将从保证金中抵扣相等金额。甲方不得擅自挪用、转移、占有履约的保证金。在约定内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在约定结算后一次性返还保证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一、建筑工程保证金是多少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保证金收取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1、保证金的金额要大于合同预付款金额,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
二、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程度鉴定
目前应执行《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屯50292-1999),不宜公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表面看可能是施工原因,但由于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测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的,任何一方的过失,都可能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1、鉴定的一般方法。
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
(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
(2)对设计图的复核;
(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
(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
(5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
2、鉴定必须的资料。
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
(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
(3)地质资料;
(4)监理资料;
(5)变更指令。
三、建筑工程保证金的法律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建筑工程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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