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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诉讼书怎样写才有效(拖欠工资的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3-01 1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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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拖欠工资诉讼书的内容要有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原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拖欠工资诉讼书怎样写才有效(拖欠工资的条款怎么写)

一、拖欠工资诉讼书的内容要有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被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3、原告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及拖欠工资时间等。

4、拖欠工资的金额,以及这笔拖欠工资的计算公式。

5、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以及相应的违约金。

6、证明原告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凭证等。

7、原告的法律诉讼请求。

二、拖欠工资诉讼书的表达要清晰、准确。对于认定的事实和理由,要给出充分的证据,以便法院依法判决。

协商协议拖欠工资应包括下列内容:

拖欠工资的条款应具体写明:

一、若雇主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则雇主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五(5‰)的违约金。

二、若雇主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则雇主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拖欠金额的千分之八(8‰)的违约金。

三、若雇主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则雇主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拖欠金额的千分之十(10‰)的违约金。

四、若雇主拖欠工资超过六个月,则雇主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拖欠金额的千分之十二(12‰)的违约金。

五、雇主承诺,一旦拖欠工资超过六个月,将立即停止任何新的拖欠行为,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清偿劳动者拖欠的工资。

协商协议拖欠工资应涵盖如下条款:

拖欠工资协议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具体的姓名)

乙方:(公司名称)

二、约定事项

1、甲方因故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

2、甲方向乙方拖欠的本金为币(¥x)元,拖欠工资按月支付,每月币(¥x)元;

3、甲方在此确认所拖欠的工资属实,并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

4、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清偿完拖欠的工资为止。

三、违约责任

1、一旦甲方未按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即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拖欠工资的10%;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必要,乙方有权自行采取法律措施维权。

四、其他

1、本协议以及附属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郑州市某法院管辖。

特此签署

甲方:

乙方:

拖欠工资诉状范本示例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扩展:工厂打工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一直说没有钱也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百度百科-中华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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