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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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痕迹鉴定书是指检查部门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检查人员或检查对象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曾发生过某一行为的书面证明文件。
二、痕迹鉴定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2、受检查人员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其他;
3、受检查行为的时间、地点、物品等;
4、检查结果和判定意见;
5、检查人员的签名及日期;
6、鉴定机构的盖章和日期;
7、其他信息。
三、痕迹鉴定书必须精确、真实、完整,有效表述受检查人员在某特定时间内发生的行为情况,确保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才能发挥有效的法律效力。
一、职业病赔偿协议的概念
职业病赔偿协议是由用人单位和受害人或其身份证法定人签订的,主要用于解决因发生职业病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等问题。
二、职业病赔偿协议的写法
1. 协议标题
协议标题应该明确提出职业病赔偿的相关内容,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编写,以便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2. 签署方
协议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受害人或其身份证法定人。双方都应该在协议中标明各自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以便于识别双方的真实身份。
3. 职业病诊断书
职业病赔偿协议应当提供一份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诊断书中应当明确提出受害人发生职业病的病症以及职业病所造成的身体伤害情况。
4. 赔偿金额
根据不同情况,协议应当明确提出赔偿金额,其金额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确定,同时应当遵循法定的赔偿标准。
5. 用途
协议中应当明确提出赔偿金额的用途,以确保受害人合法使用赔偿金额。
6. 支付方式
协议中应当明确提出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方式以及相应的支付时间。
7. 附则
本协议中可以附加其他条款,如就医费用的补偿、赔偿金额的调整等,以此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职业病鉴定结果有效的格式应该包括:
1. 对象信息:写明被鉴定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 就诊信息:写明就诊时间、就诊地点、专家诊断意见等;
3. 确诊结果:写明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此外还要写明病因、诊断依据及诊断结论;
4. 职业病病因分析:根据工作及病史,分析病因,应包括职业危险因素类型及暴露时间等;
5. 职业病鉴定结论:根据上述分析,得出是否认定为职业病的结论;
6. 其他意见:对职业病鉴定结果的补充说明。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
请求依法对其_________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给出的________________职防院_______诊(_______)第_______号职业病诊断结论进行鉴定。
职业病鉴定书申请原因: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取得_______职防院_______诊(_______)第_______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对其诊断结论(即矽肺壹期)有异议,现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91号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依法提出本鉴定申请。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年_______月在_______煤矿从事“凿岩”工作8年余,期间经常有闷,气短症状。未在意,未诊治。在_______年_______月份上述症状加重,经到镇医院做了X线摄影等检查,X线诊断医师给出的报告是Ⅱ期尘肺,建议去上级指定医院进一步诊治。
_______年—_______年曾多次前往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其它医院进行检查,诊治。_______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未给出诊断书,其它医院治疗均不见效果。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申请人要求的情况下在_______市中心医院进行了2天住院观察,诊断。直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院方才通知到医院取得_______职防院_______诊(_______)第_______号诊断结论。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并没有起到及时,便民的原则。申请人对其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给出的诊断书结论时间之长,是否真实产生疑义。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鉴定,对其病症,病情等再进一步核实,以保障申请人能够在今后的治疗中对症下药。
特依法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律师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职业禁忌员工拒绝调岗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否以此理由合法单方解雇员工? 律师认为:基于法律规定的职业禁忌调岗是用人单位无法控制的法定调岗事由,可以被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同时此种情形下仲裁、法院也不能就调岗合理性过分苛责用人单位。最终点评: 职业禁忌不同于职业病,职业病应按工伤处理,职业禁忌需依法调岗。从法律角度而言,对职业禁忌员工调岗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但考虑到实务中此时调岗并不见得一定能得到劳动者认可,此时单位应用好劳动合同法的合法解除理由。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痕迹鉴定书怎么写有效(疑似职业病赔偿协议怎么写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