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技术转让排他性条款怎么写(国际技术转让标准合同书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3-12-14 04:53:19
  • 129
导读: 技术转让排他性条款通常是指受让方(即购买方)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对被让方(即出售方)进行的限制,以保证受让方具有技术使用的独家权利。具体而言,技术转让排他性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技术转让排他性条款怎么写(国际技术转让标准合同书怎么写才有效)

技术转让排他性条款通常是指受让方(即购买方)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对被让方(即出售方)进行的限制,以保证受让方具有技术使用的独家权利。具体而言,技术转让排他性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让方有权将技术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但不得将技术提供给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二、受让方不得以任式将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也不得就技术向第三方收取费用;

三、受让方不得继承、转让、出租、出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技术;

四、受让方不得对技术作出任何修改,并保证将严格按照被让方提供的技术使用;

五、受让方保证不以任式揭露技术的任何部分,受让方应当对其所接收的技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不得对外泄露技术的任何部分;

六、受让方如果存在违反排他性条款的行为,应当向被让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被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立即停止违反排他性条款的行为。

合同国际技术转让条款禁止的注意事项:

1、标准合同书应包括能够有效确认双方交易内容的条款。主要包括:甲方和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交易内容、价格、违约责任及交付规定。

2、合同书应详细规定技术转让的内容,形成技术转让的完整性。包括技术转让的技术范围、技术保密、技术知识产权的确认、技术转让方式等。

3、合同书应规定技术转让的价款及付款方式,以及相关手续费用等。

4、合同书应规定技术转让后的服务内容与义务,以及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5、合同书应规定技术转让后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关系,以及可能发生的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国际技术转让条款禁止应包括的条款:

一、违约责任:

1. 当一方未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 违约方应按照另一方的要求或者损失金额,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双方若存在违约行为,可以单方违约或双方违约;

4. 合同双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终止条款:

1.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双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合同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终止合同,并签署终止协议;

4. 如果当事人之间出现严重分歧,双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是否终止合同。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范本示例

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如何确立

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如何判断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

推荐合同范文·煤炭运输合同·土石方运输合同·垃圾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合同样本可参考本站《海运运输合同》

扩展:国际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是什么样的?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 是一方当事人跨越国界地将自己所有的技术或技术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并收取价款或使用费;另一方当事人取得技术或技术使用权,并支付价款或使用费,或者一方当事人跨越国界地以技术或技术劳务为另一方当事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并收取报酬;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技术劳动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书面协议。简言之,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就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以转让技术为标的的协议 合同价格条款实际是使用费条款。以下以专利的使用为例进行说明,其他技术的转让可参照.  专利使用费的计价通常考虑以下4个方面因素:  (1)供方研究开发该项专利所支出的费用,如研究发展新技术的投资,开发过程中的人力、原材料费用,引进设备费用,其它费用等;  (2)受让方使用该专利技术可获得的经济效益;  (3)授予使用权的范围和时间期限;  (4)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时间和方式等。根据上述内容可将使用费的构成分为:基础开发费(通常占总价的60%)、技术服务费、项目设计费、技术资料费、项目联络费及技术培训费。  专利许可协议的使用费计算方法通常有如下三种:  (1)一次总算价格(Lumpsumprice)  也称固定价格。即在合同中一次算清一个固定的使用费数额,可由受让人一次付清或分若干期付清,一般多采用分若干期付清。一次总算价格方式对供方较为有利,但对受让方来讲,由于使用费中包含了受让方使用受让技术可望获得的利润,而估算利润大多不准确,如估算过高,则受让方风险较大。此外,技术受让方还要承担市场变化的全部风险。  采取一次总算价格方式时,可采取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的方式完成付款。  一次性支付通常在技术资料交付并且受让方核查验收后一次付清,同时要求供方提供如下付款单据:供方所在国家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副本、商业、即期汇票、技术资料清单、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受让方出具的技术资料验收确认书。  分期支付通常按照合同执行的进度进行。如分四次支付,通常做如下安排:  A、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笔款项(占合同价格的5%~20%),供方提供如下付款单据:供方所在国家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副本、商业、即期汇票、供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消保函。  B、交付技术资料后支付第二笔款项(占合同价格的35%~50%),供方提供如下付款单据:商业、即期汇票、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受让方出具的技术资料验收确认书。  C、项目投产后支付第三笔款项(占合同价格的20%~30%),供方提供如下付款单据:商业、即期汇票、受让方出具的项目正式投产的确认书。  D、合同产品保证期满后支付最后一款项(占合同价格的5%~10%),供方提供如下付款单据:商业、即期汇票、受让方出具的合同产品保证期满的确认书。合同产品保证期通常为一年,自合同产品正式投产之日起算。  (2)提成价格(royaltyprice)。  也称滑动价格。即在合同中规定,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合同产品产量、净销售额(通常指销售额扣除原材料、包装、运输、保险、关税、销售等费用后的余额。为避免分歧,各方应该将净销售额的计算予以明确。)或利润提取一定百分比(提成率)的费用作为使用费。根据贸易和发展组织的统计数据,许可贸易中的提成费多为产品净销售价的5%~10%之间。提成率有固定与滑动之分,前者在合同有效期内是固定的,后者在合同有效期内按净销售额的不断增加而逐年提高或降低。与此相应,提成费也分为固定提成费与滑动提成费。提成率通常与产品销售量成反比。以提成方式支付使用费对受让方较为有利。有时,也可以规定最低提成费或最高提成费。如果计算的提成费大于最低提成费,按计算金额支付;如果计算的提成费小于最低提成费,按最低提成费。如果计算的提成费大于最高提成费,按最高提成费支付;如果计算的提成费小于最高提成费,按计算的提成费支付。  提成费的开始计算时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合同提成价格开始计算的时间是合同产品保证期满(通常为一年)。提成费的支付在合同产品保证期满后按年支付。此外,为保证受让方提供真实的数据,应允许供方随时检查受让方有关合同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账目。受让方应该定期向许可方提供关于产量或销售额的账目。  查帐费用一般由供方承担。  (3)一次总算价格与提成价格相结合。  也称固定价格与滑动价格相结合。即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立即支付固定价格部分(也称之为入门费或初付费initialPrice),在项目投产后一定年限内支付提成费。因此,又可称之为“入门费加提成费”。入门费通常占总价的10%至20%,提成费占总价的80%~90%。此种计价方式综合了前两种方式的优势,风险由双方分担,比较合理,因而也成为国际许可贸易中常用的计价方式。  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通常包括支付货币、汇款方式、付款单据、结算银行、支付时间和地点等。通常情况下,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相同,如不同应规定兑换率。   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一)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常用的支付方式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