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沈律师,总共发布文章332篇。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1.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当买卖合同的双方都作出书面签字,并且交付相应的货物或者支付相应的款项时,买卖合同才能生效。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也是如此,只有由土地承租人和土地出租人双方签字,并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才能生效。
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签字
1.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由土地出租人、土地承租人和其他有关方(如土地出租人的家庭成员)三方签字。
2.土地出租人必须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人,不能是其他有权人。
3.土地出租人应当向土地承租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对出租的土地进行证明。
4.土地承租人应当向土地出租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对承租的土地进行证明。
5.在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时,必须有相关行政部门的签字批准,才能保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租赁农村土地建设厂房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二、租赁土地的基本情况:土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土地所有权证明等。
三、租赁时间:合同签订时间、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租期等。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每年租金总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五、租赁条件:租赁期间租赁人对土地的管理、建设厂房的规格及要求等。
六、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应遵守的义务及当事人因违反合同而应承担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纠纷。
八、其他:未尽事宜或双方协商达成的其他条款。
以上是租赁农村土地建设厂房合同的有效内容,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认真阅读合同,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1.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当买卖合同的双方都作出书面签字,并且交付相应的货物或者支付相应的款项时,买卖合同才能生效。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也是如此,只有由土地承租人和土地出租人双方签字,并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才能生效。
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签字
1.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由土地出租人、土地承租人和其他有关方(如土地出租人的家庭成员)三方签字。
2.土地出租人必须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人,不能是其他有权人。
3.土地出租人应当向土地承租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对出租的土地进行证明。
4.土地承租人应当向土地出租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对承租的土地进行证明。
5.在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时,必须有相关行政部门的签字批准,才能保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县镇______村____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____________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按每亩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上诉。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见证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愿意将_______的_____亩面积与乙方在_______的_____亩面积进行互换。
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
互换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
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
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委会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谁签字才有效呢怎么写(租赁农村土地建设厂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