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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怎么写合同(房屋买卖中的赠与有效吗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5-01-16 1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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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买卖价格、交易期限、支付方式等内容。

房屋买卖怎么写合同(房屋买卖中的赠与有效吗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买卖价格、交易期限、支付方式等内容;

2. 房屋产权证书。房屋产权人进屋转让时,必须提供原房屋产权证书;

3. 房屋登记证明。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需要提供房屋登记证明;

4. 房屋交易。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易时,必须准备相应的;

5. 房屋钥匙。双方在交易结束后,需要签字确认交割,并交换房屋钥匙;

6. 其他材料。如果买卖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可根据约定准备相应的材料。

借条写房屋买卖欠条应具备这些方面:

赠与在房屋买卖中是有效的。根据《中华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赠与的物权交易行为有效,受赠人可以成为该物权的新的所有人,且受赠人可以向原处分者要求被赠与的物权的归还。房屋买卖中的赠与也是有效的,即使赠与的房屋不是新建的,受赠人也可以成为该房屋的新的所有人,受赠人也有权利要求原处分者归还房屋。

借条写房屋买卖欠条注意事项:

1、借条内容应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及借款时间;

2、借款期限和利息应明确,并在借款日开始计算;

3、还款方式及时间应在借条中规定,如一次性还款或按月付息,每月还款日应明确;

4、借款用途应详细说明,如用于买卖房屋,则应说明房屋所在地址、买卖双方姓名及详细资料;

5、双方应签字盖章,且具有法律效力,按规定进行履行;

6、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借条中规定,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怎么写借条、欠条、收条范本示例

近年来,随着由 市场经济的蓬勃进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供应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留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阔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分。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事实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说明“欠”款缘由、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商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会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商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商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法院关 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看法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 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爱护。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商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假如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商定,出借人的利息恳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爱护,实践中却有许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商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见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见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平安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见权利(包括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亲密,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晰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说明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特别不利。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分 许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精准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淌,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淌”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全部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全部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用法,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商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状况许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举一个简洁的例子。假如A跟b.关系特别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商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假如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简单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丢失胜诉权。其根本缘由在 ,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见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头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见,当然就丢失了时效期间。假如当时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商定借期,依据 其次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根据商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见还款,自其主见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头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扩展:房屋买卖怎么写欠条?

应该实写具体的信息,要写上双方所约定的定金金额并写上房屋的总价、交易日期、交易地点、缴款日期、交房日期、签约人、证明人等详细资料格式:收据今收到×××(你的名字)交来租×××(房屋地址)的房的定金币壹仟元整。每月租金×××钱。共计房屋押金×××钱。×××时候交房。

房屋买卖过程中可以双方签订一个定购协议,在订购协议中写清楚最重要的几个条款就行了,例如房屋坐落,位置,房号房屋面积、单价、总价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的时间双方约定定金为多少钱等,其余的就以一句按照《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带过就好了,这样既有了保障,协议也较为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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