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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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被挖成河道条款:
一、由于项目需要,乙方可以在甲方拥有的基本农田上挖沟,形成河道。
二、乙方挖沟时,应当保证安全,并对引起的土壤损失和环境染负责。
三、乙方在挖沟过程中,应当保护周围的环境,不得农作物,建筑物,林木,路等。
四、乙方在挖沟完成后,应当填补沟渠,恢复原样,并将挖出的弃土适当处理。
五、乙方在挖沟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分析处理,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六、乙方挖沟所需的材料,甲方应承担一定的费用,并承担挖沟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失。
基本农田不办理土地证的条款:
1、本条款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不办理土地证,但继承人须凭门出具的《继承人凭证》,在当地县级土地行政部门办理宗地变更;
3、基本农田登记时,应当提供基本农田使用权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填写《国有基本农田使用权受让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在土地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4、基本农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
5、基本农田使用权受让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的有效性
1. 依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凡是侵犯国家土地所有权及配套使用权的行为,均应依法追究责任,其根据为《行政处罚法》;
2. 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是由当地的行政制定的,根据当地的行政处罚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用作证据作用;
4. 一般情况下,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是有效的,只要符合当地的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并经过当地行政正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何书写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
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当地行政签署;
2. 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应包括:被处罚人姓名、地址、;行为及时间;以及处罚内容;
3. 除此之外,还应当写明被处罚人的申辩权、上诉权以及处罚履行期限等;
4. 同时,占用基本农田处罚决定书应当附上当地行政的公章,以此确保其有效性。
甲方:(租赁)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08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10年至2013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这种补偿的数额根据占用你的面积来定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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