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褚律师,总共发布文章31篇。
一、定义:
农村房屋遗赠合同是指甲方将其自有的农村房屋,遗赠给乙方的法律文件。
二、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出让的农村房屋具备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任何隐瞒、欺诈等行为;
(2)甲方应当完整、准确地提供相关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权属、所有权、使用权情况;
2.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房屋正常使用;
(2)乙方应当尊重甲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合同细则:
1. 农村房屋遗赠的范围:
甲方将其自有的***(详细描述房屋位置、面积、房型等)遗赠给乙方;
2.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资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 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完毕。
四、签字: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x年xx月xx日
1. 此合同约定双方:甲方(建筑业主)、乙方(施工方)。
2.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建筑房屋的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装修工程等。
3.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4. 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付清施工工程款。
5. 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施工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
6. 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就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7.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合同约定,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8.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法律依法处理。
9.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 此合同约定双方:甲方(建筑业主)、乙方(施工方)。
2.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建筑房屋的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装修工程等。
3.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4. 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付清施工工程款。
5. 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施工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
6. 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就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7.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合同约定,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8.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法律依法处理。
9.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____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_______________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筑的总承包商不可以把主体工程分包给分包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综上所述,建筑的总承包商不可以把主体工程分包给分包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农村房屋遗赠合同怎么写有效(建筑房屋合同怎么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