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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离职通知书怎么写才有效(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0-29 08: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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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局离职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几点:离职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当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劳动局离职通知书怎么写才有效(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劳动局离职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几点:

一、离职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当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等;

二、申请人的离职时间,应在30天内,并指定离职日期;

三、离职原因,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明确的离职原因;

四、工作单位对离职申请人的签字确认,证明离职申请已经得到雇主的认可;

五、申请人的签字确认,证明他/她已经明白关于离职的相关规定;

六、劳动局盖章,表明已经收到离职通知书,并且已经承认该文件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应涵盖如下条款:

1、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由双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

2、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期限;

5、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解除日前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等;

6、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劳动者退出时的补偿金额、年金给付情况等;

7、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各种社会保险的缴纳责任;

8、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劳动者的处理程序;

9、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其他约定条款;

10、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当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名章,并配备有效的照片。

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应包括的条款:

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是一种正式的文书,可以用来通知当事人参加劳动仲裁开庭。它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来证明当事人收到了劳动仲裁的通知,并作为仲裁庭开庭的凭据。

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仲裁庭信息:仲裁庭的名称、地址、时间等。

2.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的名称、等。

3. 仲裁主题:仲裁主题、原因等。

4. 法律依据:仲裁庭开庭的法律依据等。

5. 其他要求:参加仲裁庭开庭的要求等。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示例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币 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 元,如存在以上费用甲方同意在发放工资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3、甲、乙双方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办理乙方相关离职手续;

4、乙方应当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的行为;

5、乙方应根据劳动合同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竞业限制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承诺书》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6、除上述约定外,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7、本协议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扩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理由怎么写?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理由可以按照协商一致的内容进行,可以填写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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